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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起正式启用!涉及75处“电子眼”

   日期:2022-02-11     来源:枣庄交警    

       为有效加强薛城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大气质量,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增建、复用的40处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和限制性的道路交通标志及设置的35条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向社会公告,并于2022年2月18日起正式启用,对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转弯、违法停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薛城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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