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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节假日期间开展结婚预约登记服务的公告

   日期:2024-04-28     来源:枣庄民政    

       为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提升便民服务质效,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办事需求,枣庄市民政局决定从2024年5月1日起,每年在元旦、劳动节、七夕节(农历七月初七)、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国庆节等特殊节假日当天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具体办理指南如下:

       一、服务事项及要求

       1、只办理结婚登记业务。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离婚申请、离婚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不在范围之内。

       2、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预约服务,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免于提交居住证;双方当事人均非山东省内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需要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区(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通过网上预约预审通过后可以办理。

二、服务时间

       从2024年5月1日开始,每年在元旦、劳动节、七夕节(农历七月初七)、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国庆节等特殊节假日当天,各婚姻登记机关向群众提供结婚预约登记服务。

三、证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

       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当事人为集体户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4、根据不同情况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居住证、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生效证明等。

四、预约时间及预约方式

       1、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网上预约上传相关证件材料,方便后台工作人员审核,避免当天因材料问题无法办理结婚登记。

       2、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搜索婚姻登记服务-结婚登记预约。

       3、电脑登陆山东省民政厅官网,选择“为民服务”,点击“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五、各区(市)婚姻登记处地址、咨询电话

枣庄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4日








(https://mp.weixin.qq.com/s/M_za7hNJpqlZsDy_ghLO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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