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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供餐服务质量,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3-12-15     来源:枣庄发布    

       12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提升民生福祉 创建满意枣庄”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二场,介绍市教育局提升供餐服务质量,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王光明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邓 淇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科院院长

       颜 鹏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校园食品安全和供餐质量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家庭的幸福、学校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是教育民生领域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近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就校园供餐服务工作开展调研、作出批示。为确保让广大师生“吃的安全、吃的健康”,不断提升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和供餐服务水平,市教育局决定,自2023年10月开始,开展“提升供餐服务质量,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一切为了学生营养均衡、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家长和学生满意”,以卫生安全、营养健康、质优价廉为标准,实现食堂建设标准化、加工操作规范化、经营服务精细化、膳食营养科学化、日常监管全程化、宣传教育常态化的要求,推动省级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达标率达到100%,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师生就餐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从校园供餐服务全流程出发,制定了六项具体推进措施。

  一是明确运营方式,打造“规范食堂”。对全市学校食堂经营方式进行摸底调查,逐一建立台账。各学校结合实际“一校一案”选择合适运营模式。鼓励学校优先选取具有餐饮管理能力的国有企业或其他优秀的餐饮管理公司对学校食堂进行专业化劳务服务。全市幼儿园食堂原则上实行自主经营,做到当餐加工、现吃现做,幼儿入口熟食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食隔夜饭菜。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打造“放心食堂”。学校是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当配备食品安全员,达到一定规模的食堂还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各学校要成立由食堂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膳食委员会,定期组织师生、家长对供餐质量卫生、营养搭配、口感口味、供餐服务等进行量化评价。对考核评价不高、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终止合同,纳入“黑名单”管理。学校食堂原则上必须在区(市)明确的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中采购相关食材,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打造“优质食堂”。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安全“八个一”活动,即:学校每天严格落实校领导轮流陪餐制,第一时间掌握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每周组织一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重点就饭菜价格、质量(花色、口味等)、服务水平等组织一次食堂供餐质量满意度测评,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每季度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组织一次食堂安全专题教育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职业技能专题培训;每学期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食堂供餐服务管理观摩活动;每学年组织一次学校供餐合作企业招投标行为专项检查活动。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打造“安全食堂”。全市各学校食堂要按照《枣庄市供餐质量日常检查清单》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配送、洗消等各环节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员工管理相关要求,选择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餐(饮)具,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五是密切家校沟通,打造“满意食堂”。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招标,邀请家长代表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中标的校外供餐单位名单。配餐单位、学校食堂编制并公布每周带量食谱,推行学生餐营养计划,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适合不同学生进餐要求。把餐饮服务作为学校温馨服务的重要内容,每学期初,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重点针对孤儿、残疾家庭、隔代抚养或家庭突遇重大变故学生开展摸排,通过专项资助、社会捐赠和企业帮扶等模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部分或全部餐费。对群众反映的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和质量等方面的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置。将周三下午定为校长接待日,学校校长专门听取家长、社会对办学和食堂工作意见。

  六是加强运行监督,打造“阳光食堂”。从即日起,市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堂第三方承包、校外配餐集中整治提升,重点就承包工作流程、承包公司或配餐公司是否具备资质、是否进行公开招标、是否存在权力寻租以及食堂(配餐)日常监管等进行专项检查,坚决让学生“吃饭钱”用在“吃饭上”,杜绝廉政风险。全市各学校要单独设立食堂会计账簿,严格出入库管理,加强成本控制,规范会计核算;实行价格公示制度,每月对食堂采购物品品种、数量、价格及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进行公示;坚持公益属性,确保自营食堂历年累计结余控制在年度收入的3%以内、委托经营食堂微利经营。

  各位记者朋友,教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校园食品安全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孩子是每个家长最大的牵挂。市教育局将聚焦问题干,带着情怀抓,以“党建铸魂、立德树人”为统领,将“提升供餐服务质量,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持续推向深入,为全市中小学生撑起食品安全的“守护伞”。

答记者问

       01、大众日报记者:目前,我市还有不少学校因为没有食堂,采取校外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供餐,请问对于校外集中配餐使用的餐具,市教育局是如何加强监督管理的?

  邓淇:市教育局坚持学校食堂“应建尽建、能建则建”的原则,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设适量规模的食堂。当前,我市部分非寄宿制学校没有建设食堂的条件,采取集中配餐的方式解决学生在校午餐的需求,是比较适合的办法。目前,全市有63所学校实施集中配餐,就餐师生约2.9万人。

  学校开展集中配餐,食品安全仍然是关键。市教育局加强与市场监管门协调配合,提前介入,统筹谋划,跟踪落实,着力做好集中配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前期有家长反映,对配餐企业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不放心。市教育局已经委托第三方,对企业所用粥杯、餐盒、覆膜、吸管开展抽样检验,检验了总迁移量、重金属、脱色试验、感官要求、高锰酸钾消耗量五项指标,抽检的主要指标都是合格的。下步,我们将继续监督企业落实餐具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强化进货查验,确保所用餐具证照齐全,手续合法。同时持续做好餐具的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将通过《枣庄日报》、“枣庄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家长和社会公示。

       02、大众网记者:多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请问市教育局在学生订购饮用奶方面有哪些规范和要求?

  颜鹏: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七部委联合组织实施的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专项计划,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少年营养健康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为改善我市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中小学生发育成长,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宣传推广。

  我市学生奶推广工作坚持三大原则,一是安全第一原则,学生奶通过学校订购的,供货商和学校必须完善管理措施,强化安全意识,建立检查机制。二是审批认定原则。学生奶必须取得“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向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备案,取得认定后方可推广;各区(市)教体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不少于5种学生奶,供本区域学校选用;学校在选用时,要广泛征求膳食委员会意见,邀请家长参与选择;学生饮用奶要低于市场价格,除发改部门核定的价格和收费外,任何部门和学校不能借此项工作谋取经济利益。三是自愿订购原则。学生饮用奶坚持政府引导、学生自愿原则,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或家长征订。下步,我们将把通过学校途径订购学生奶的工作,纳入本次“提升供餐服务质量,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范畴,压实企业、区(市)和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宣传、招标、采购、配送、收费等各个流程,保障学生奶饮用安全。

       03、齐鲁晚报记者:在家校协同做好学校供餐服务方面,市教育将采取哪些具体的举措?

  王光明:近年来,市教育局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家校沟通不足,许多工作不为家长所了解,比如孩子的饭菜是否干净卫生,营养搭配是否均衡,收费高不高等等。同时由于家长参与学校食堂管理和评价的机会少,学校专业力量薄弱,个别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为拓宽家校共建内容,提高家长对学生在校餐饮安全的参与度,我们将下大力气,构建开放、便利、满意的常态化家校沟通“六个邀请”模式,即区(市)教育部门、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做到:一是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区(市)对承包或配餐企业的招投标,二是邀请家长代表参与学校食堂承包企业或配餐企业的选择,三是邀请家长代表参与带量食谱的制定,四是邀请家长代表到校陪餐,五是邀请家长代表到食品加工现场监督检查,六是邀请家长代表参与供餐质量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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