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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24小时不下班的党委政府”!枣庄“枣解决、枣满意”平台正式运行

   日期:2023-10-17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10月16日上午,枣庄市召开“枣解决、枣满意”平台正式运行工作部署会,交流试运行一个半月来的经验,查找反思存在的问题、不足、短板,为当日起正式运行作出部署。

       滕州市、市中区、峄城区、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发言。

       为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着力解决市民百姓急难愁盼和市场主体堵点难点问题,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为“强工兴产、转型突围”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枣庄市委、市政府全面构建“枣解决、枣满意”诉求体系,“诉求早解决,群众早满意”,力求“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

       记者了解到,根据《“枣解决、枣满意”诉求办理工作规范》规定,市民百姓诉求办理时限:咨询类即时办理,原则上2小时内答复。建议类和问题反映类原则上2小时内响应,1个工作日内明确承办单位,3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核, 4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特别复杂的诉求事项,可申请1次延长办理时限,延期时限一-般不超过4个工作日;市场主体诉求办理时限:咨询类原则上2小时内答复。建议类和问题反映类承办单位须安排工作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的2小时内先取得联系,全面了解企业诉求; 1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和平台反馈办理意见; 10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或服务确认。对于特别复杂的诉求事项,可申请1次延长办理时限,延期时限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规范》诉求办理结果,由市、区(市)指挥中心审核后反馈至诉求人。对于第-次评价不满意的诉求,市、区(市)指挥中心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符合备案办结的除外。对需重办的市民百姓诉求,承办单位应在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回复;对需重办的市场主体诉求,为10个工作日。对于第二次不满意的诉求,进入研判、督办程序。重办的工单不再允许申请延期。

       另外,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诉求,要加以说明,征得诉求单位、诉求人理解,并形成书面证明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指挥中心,承办单位同时申请备案办结。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守江表示,要确保各类诉求接得住、办得好,切实将“枣解决、枣满意”平台打造成为“24小时不下班的党委政府”。(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报道)



(http://dzrb.dzng.com/articleContent/33_1198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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