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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助推“三年攻坚突破”

   日期:2021-04-06     来源:枣庄日报    

       4月1日,我市召开“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政法系统相关负责人对《关于全市政法机关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3月3日,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市政法机关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努力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加速度”。

       在坚持理念先行,深化“五个认识”方面,《意见》指出,要切实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核心竞争力”的认识,积极运用法治手段为工业强市提供政法保障;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实现最大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创业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始终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策策略相结合,用坚定的政治立场定标把关政策策略,用正确的政策策略维护坚守政治立场。

       在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明确服务保障工作重点方面,《意见》明确了要健全完善保障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办案机制,建立健全适应三年攻坚突破行动需要的专业办案团队,提高办案效率;健全完善涉企法治服务措施,为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提供法律咨询和跟踪服务;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努力提升“枣治理 一网办”市域社会治理品牌,以“雪亮工程”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

       在提升政法队伍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意见》要求,要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浓厚的亲商、护商、安商氛围;着力提升政法队伍执法司法能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办案纪律,不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得刁难为难企业,不得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不得违规插手、过问、干预个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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