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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管理首次有了规范 涵盖规划建设养护等内容,明年5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0-12-17     来源:枣庄晚报    

       昨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农村公路条例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开启了我市农村公路法治化建设的新局面,使我市成为继济南市之后、全省第二个出台农村公路条例的地市。

       据介绍,条例共八章五十八条,内容涵盖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提炼吸收了多年来我市农村公路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借鉴了外地先进有效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农村公路管理进行了规范。条例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将由市政府制定出台三级路长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农村公路穿越城区共线路段管养职责,规定了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和联合治超机制,规定了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以及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机制。

       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路网提档升级工程598.8公里,自然村庄通达工程1395.6公里,路面状况改善大中修工程1824.3公里,路面状况改善危桥改造工程97座,运输服务站点提升工程2004个,304个行政村实现了通户道路硬化。农村路网进一步织密,路网密度和通达深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从“通村畅乡”向“进村入户”稳步迈进,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今年,我市被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列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市和交通强国试点“四好农村路”建设试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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