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市民宋先生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服务大厅里,不到20分钟就完成了其名下两辆小型汽车的车牌互换,他也是我市第一个办理车辆牌照互换的市民。宋先生介绍:“我名下有两辆车,其中一辆车已经开了很长时间,准备换另一辆使用。但对老车牌号有感情,一直有换过来的想法。这不,‘新十条’一实施,一早就来了。”
6月1日,公安交管10项“放管服”便民新举措在我市正式实施,为广大群众带来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的便利。
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新举措的规定,现在同一车主名下、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的两辆非营运机动车,可以申请互换号牌号码。
据了解,除了以上放管服新政外,此次放管服改革还包括:
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领,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使用地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行新登记摩托车免予检验,对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车主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一次检验标志,免予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对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
抵押登记推行简材料、简环节“两个简化”。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目前全市有8家较大的4S店开通了此项业务。
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
同时,还有两项措施正在进行推广应用。一是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试点城市由原来的15个增加至120个,预计我市在年底实施。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申请人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变“迁出、迁入地两次验车”为“迁入地一次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二是推广使用交管语音服务热线。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热线“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记者 刘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