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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环境污染 “气质”得改善

   日期:2019-04-01     来源:枣庄文明网    浏览:183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我市深化寻源治污、精准治污、铁腕治污,坚决向污染环境的行为“亮剑”,有效提升了城市生态品质,全市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并持续改善。全市PM2.5年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6%;PM10年均浓度为1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4.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两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其中二氧化硫连续三年、二氧化氮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11,同比改善4.7%,获得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2498万元。   2018年,全力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针对762家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其中清理取缔539家,整改提升223家。积极推进燃煤电厂和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市776家燃煤小锅炉实现清零,10t/h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完善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和应急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65个镇街实现空气自动监测站全覆盖,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建设稳步推进,大气污染检测网络日趋完善。   除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之外,水环境质量也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我市生态修复水平显著提升。全市8个省控以上河流断面水体优良比例达到87.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4.82毫克/升、0.51毫克/升。全市共有10个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含国家考核点位2个),去除地质因素引起的超标外,水量达标率均为1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为全面完成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我市规划水污染防治项目142个,开工建设4个人工湿地工程,全市湿地总面积达到5万公顷。同时,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建成国家级生态镇12个,省级生态镇26个,市级生态区(市)2个。完成工作生态红线优化调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01.57平方公里。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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