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从市文联获悉,我市将开展第三届枣庄市“榴花文艺奖”评选工作,参评门类包括单篇文学作品、戏曲、歌曲、书法、美术、摄影、舞蹈等共计12个门类。 据了解,此次评选的范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由我市创作单位、创作人员(枣庄籍或最近三年在枣庄连续居住)或以我市创作单位、创作人员为主创作生产的文艺作品。作品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体现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体现积极进取、团结友善、文明和谐、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面貌,并且为加快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提供强大精神动力。申报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再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