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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和城市社区“两委” 换届选举“十严禁”

   日期:2018-11-11     来源:枣庄文明网    浏览:92    

1、 严禁直接或指使他人,通过赠送财物、请客、提供消费活动或许诺、给予其他利益等方式贿赂选举人、被选举人及选举工作人员。

2、 严禁搞非组织活动或利用宗派关系、宗教势力、黑恶霸痞势力,干扰、操纵选举。

3、 严禁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选举权利。

4、 严禁候选人作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或脱离实际的履职设想和承诺。

5、 严禁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他人,或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

6、 严禁以蓄意设陷,损毁、抢夺票箱或选票,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以及煽动闹事、冲击会场等方式破坏选举正常秩序。

7、 严禁煽动、串联、胁迫、雇佣、幕后操纵他人聚众扰乱公共秩序。

8、 严禁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冒充他人选举、搞虚假委托或临时委托、伪造篡改选票、虚报票数。

9、 严禁瞒报虚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

10、 严禁不按规定移交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财物、党务村务财务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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