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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一届枣庄市文明家庭 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1-11     来源:枣庄文明网    浏览:205    


关于做好第一届枣庄市文明家庭 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充分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根据市文明委2017年工作安排和《枣庄市文明家庭评选办法》,今年将评选表彰第一届枣庄市文明家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特别是基层群众开展推荐和评选第一届枣庄市文明家庭活动,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在全社会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风尚,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加油助力,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奖项设立

第一届枣庄市文明家庭共表彰60个,其中滕州市推荐候选家庭20个,其他区推荐15个,枣庄高新区推荐10个,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推荐1-2个。已获评第一届全省文明家庭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实施步骤

1、成立枣庄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由市文明办、市妇联成立枣庄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各区(市)文明办、妇联成立相应办公室,启动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2、择优推荐。要根据《枣庄市文明家庭评选办法》,广泛发动群众、畅通参与渠道,积极推荐候选家庭。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要组织召开评审会评选推荐枣庄市文明家庭候选家庭,将拟推荐候选家庭在其所属单位、行政村(社区)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家庭无异议后,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公示。

2017年5月20日前,各级各部门完成枣庄市文明家庭筛选、推荐、公示等工作,向枣庄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提交枣庄市文明家庭申报表1份(见附件,每个家庭附500字左右事迹简介、一张全家福彩照、正反面打印)和一份总体推荐报告(文明委领导签署意见,盖文明委印章),报送市文明办。

3、材料审核。6月中旬,枣庄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定第一届枣庄市文明家庭候选名单,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领导审定。

4、媒体公示。6月下旬,在市级新闻媒体对第一届枣庄市文明家庭候选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5、确定名单。6月30前,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提出第一届枣庄市文明家庭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领导审定。

6、隆重表彰。市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作出表彰第一届枣庄市文明家庭的决定,召开第一届枣庄市文明家庭表彰大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安排。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荐枣庄市文明家庭工作的重要性,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落实。各区(市)文明委要认真研究评选推荐办法、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各区(市)文明办、妇联要在文明委领导下,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面向基层家庭,重在推选过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同时兼顾各部门各行业推荐的家庭,力求使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大力宣传枣庄市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展示文明家庭风采,讲述文明家庭故事,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热情,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

4.严格评选程序,注重推荐质量。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筛选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5、关爱文明家庭,突出价值导向。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全过程,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要切实帮助文明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探索建立礼遇文明家庭制度,在全社会树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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