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职尽责,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全力守护森林资源安全。
总林长令强调,要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将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纳入林长制考核,实施生态公益林网格化管理,实行生态公益林“一张图”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公益林审批,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查处违法占用、破坏生态公益林行为,杜绝重大违法案件发生。
总林长令强调,要强化野生动植物执法监管。建立野生动植物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迁地保护、收容救护机制,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严格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展示展演活动审批,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总林长令强调,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加快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开展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实现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支持利用符合条件的林下空间和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
总林长令强调,要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目标责任制,健全“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和装备物资储备,全面提升防灭火能力,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总林长令强调,要严格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持续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的监测,全面开展虫情普查,及时发布监测信息指导防治。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组织实施防治作业。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对照防控方案,认真开展防控任务和效果的评估检查。(记者 贺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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