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就业服务,切实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枣庄市山亭区出台八项优惠政策全力保障区内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给予企业包车补助。对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送区外人员到企业就业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区政府全额补助。
二是给予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职介补贴。对各类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区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后,给予每人12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三是给予自行返山员工交通补贴。对2月24日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来山的企业员工,车票费用全额补贴;对2月25日至29日来山的企业员工,减半补贴。对于自驾返山员工,在2月24日前返回的按相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标准补贴,确无铁路不通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2月25日至29日来山的,减半补贴。对老员工带新员工来山亭的,经山亭企业确认,可同等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四是给予复工企业误餐补助。对于2月29日前已复工,人员已招满并正常经营的企业,给予企业1000-3000元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按照企业用工数量,经核实后确定。
五是落实专车接送。对重点企业集中招用的员工,由政府组织专车接送,包车费用由区政府全额保障。
六是建立协作网络平台。区人社局已注册使用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区人社局企业招聘工作微信群也已运行,各企业可通过网络平台沟通事宜。
七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区非公企业引进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引进10人以上的,每人补助300元;一次引进20人以上的,每人补助600元。
八是鼓励企业多途径招录员工。山亭区非公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