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法庭调查到此结束!最后,我想向这位身处武汉的代理人表示慰问,希望你们都能平平安安地度过此次疫情!”2月25日,枣庄中院民四庭副庭长孙晓法官通过互联网法庭调查审理一起涉武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后动情地对身处武汉的当事人说。
前不久,枣庄中院受理了上诉人青岛某贸易发展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北某进出口贸易买卖合同上诉案件。中院承办法官阅卷、联系当事人时发现一方当事人身处湖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加诉讼有诸多不便和顾虑,但也急需回笼资金。
为了尽快推进办案进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院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遂决定通过互联网法庭以法庭调查的方式隔空审理该案。
双方当事人在中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分别在自己住所顺利下载、注册、登录APP,经刷脸认证后,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的进行各项法庭调查程序,书记员在旁边全程记录。近两个小时的调查过程,画面清晰、语音流畅,双方的意见和证据都得到充分表达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