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2020年2月19日12时01分,薛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110报警称:“金鼎公寓小区有人殴打防疫工作人员。”接警后,分局迅速指派凤鸣湖派出所前往现场处警。
经调查:2020年2月19日11时49分,薛城区巨山街道办事处金鼎公寓小区居民董某某(男,49岁,枣庄市市中区人)在进入该小区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并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薛城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董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要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