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文明办  主办
宣讲  |学习强国APP  |   中国文明网  |   山东文明网  |   投稿  |   返回首页  

枣庄住建发文!未经验收建筑工地不得擅自新开工、复工

   日期:2020-02-17     来源: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面做好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管控等工作,枣庄市住建局印发《关于明确建筑工地新开工、复工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未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验收,所有建筑工地不得擅自新开工、复工。并针对项目开复工专门制定了针对性防控措施,对人员隔离、工地封闭管理、工地消毒防疫、疫情防控专题培训等疫情防控措施予以明确,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开复工验收。节后复工,外地市人员到枣庄后,企业需安排在工地外指定固定场所进行自我隔离,到期无发病症状后进入施工现场。非企业安排的,需持其暂居地街道办出具的已隔离合格证明,经测体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本市人员需持其居住地街道办或村委会出具的已隔离合格证明,经测体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各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加强了建筑工地巡查,确保防疫措施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在建房屋建筑项目165个、已陆续开复工12个。
二是强化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需要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并将外出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施工现场人员工作生活期间,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建筑工地,要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
三是落实工地消毒防疫措施。严格施工现场物料进出管控,要求企业对所有工地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制订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预案,配备疫情防控专员,每天定期对工地内食堂、厕所、宿舍等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及设备进行定时消杀防疫,每天不少于2次对工地人员体温监测,落实错时就餐制度,防止人员高度密集。遇到疫情,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 2023 枣庄文明网 版权所有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文明办 主办
鲁ICP备17032745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26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手机端

志愿者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