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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滕州市一新冠肺炎患者活动轨迹公布,急寻接触者

   日期:2020-02-09     来源:鲁南传媒网    

关于查找滕州市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接触人员的通告


2020年2月6日,滕州市确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患者赵某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准确查找与赵某有接触的人员,现发布通告。
一、患者信息
赵某,女,34岁,现住东沙河镇党村,1月31日出现发热,2月6日收住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患者没有到过武汉、湖北等地,没有与武汉、湖北人员接触史。
二、活动轨迹
1月28日至29日,陪同其儿子在东沙河镇卫生院输液大厅输液。具体时间为28日10:00-12:00;29日10:00-12:00。
1月30日,居家未外出。
1月31日至2月2日,到东沙河镇卫生院输液大厅输液。具体时间为31日19:39-21:15;2月1日09:00-13:28;2月2日10:29-12:20。
2月2日17时左右,先后到东沙河镇幸福人药店、东沙河远大超市,停留均约10分钟;
2月3日 9:20,到龙泉街道御龙湾小区陈芳杰诊所就诊,停留约30分钟;
2月4日15时左右,到滕州市工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肺部CT、彩超检查, 约17:30到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急诊门诊就诊,进行肺部CT检查、血常规检查,18:30至20:30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急诊输液室输液;
2月5日10时至12时,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呼吸内科门诊和发热门诊就诊;
2月6日7时,到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请在上述时段区域活动过,或与病例有密切接触者,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登记备案,详细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村(居、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卫生院和滕州市疾控中心报告,以便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防控跟踪反馈。
上述人员要自觉进行居家隔离观察,每天至少两次自行测量体温。居家隔离观察时,应单人单屋居住,实行分餐制,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其他家庭成员应全部佩戴口罩,做好家中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没有发热症状的,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请第一时间向滕州市疾控中心报告,并立即启动专用就医通道,由专用救护车辆转运至滕州市指定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一律不得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前往。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请严格遵守隔离规定,严禁擅自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参加大型聚会、活动等,不得去人员密集场所。
希望广大市民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也是对您的家人、公众和社会负责。 

 

滕州市疾病控制中心  0632-5511183

 

 

滕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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