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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

   日期:2020-01-28    

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 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各级领导班子负责同志一律停止休假,全部到岗到位、靠前指挥。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敏感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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