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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文明城 共建新枣庄——市民公益行动(四)

   日期:2018-11-11     来源:枣庄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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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体现着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是人们自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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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以“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平等、互助、奉献、进步”为准则,能够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有效弥补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足,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增加和谐因素、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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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以自愿、无偿为前提,以弘扬志愿精神为核心,能够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个人价值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人们在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有利于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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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紧紧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着力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推动志愿服务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用自己的智能、技能、体能,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助老、助残、助医、助学、助困、邻里互助、敬老爱幼、护绿保洁、交通管理、治安防范、法律咨询、就业指导、科学普及、医疗保健、突发事件救助、家电维修等公益活动,为大型文体活动、国内国外大型会议等提供服务,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的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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