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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发布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日期:2020-01-07     来源:海报新闻    

新春佳节临近,近日,台儿庄区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台儿庄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指出在规定的禁止燃放场所和燃放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时段,行政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倡议书》指出,在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商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以及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值得注意的是,除以上区域外,台儿庄区东至东顺路,南至运河北岸路,西至广进路,北至长安路范围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台儿庄区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向市民发出倡议: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欢度佳节,以最大限度降低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身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同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要带头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从现在起,从自身做起,养成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习惯,维护良好生态环境,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春节,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为建设美丽台儿庄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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