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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扩大融资渠道 全力推动本土企业上市

   日期:2019-12-31     来源:枣庄市委改革办    

近年来,市中区委、区政府聚焦动能转换,深化投融资改革,建立有效的企业改制上市助推新体制,企业上市结出了丰硕的成果。11月28日,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陆A股上市,这是市中区上市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全市第二家A股上市公司。近期,市委改革办对市中区工作经验进行研究总结,形成《决策参考》,李峰书记对此作出批示。

1健全“四大环节”,助推企业上市有“因”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为加强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直各相关部门、辖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既从面上进行规划指导,又从点上解决具体问题、提供直接服务,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有关制度。建立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一事一议”、区领导挂点联系等制度,在协调推动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多项事宜,通过联席会议、“一事一议”等制度有效推进,尽量尽快解决,进一步提高了企业上市工作推动,同时由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挂点联系,提高了企业事项办理效率。三是出台扶持政策。在2015年设立企业“上市奖”(即对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在市财政奖励200万元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关于实施工业企业帮促深入推进“双招双引”百千工程的意见》,将对企业上市奖励标准提高到300万元,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扶持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为泰和水处理兑现省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股改及上市奖励资金等500余万元。四是优化服务环境。镇级层面,企业所在地西王庄镇政府倾力帮助企业协调资金、整合资源、征收土地、化解信访、健全基础设施,为企业上市解决后顾之忧。区级层面,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对上市过程中涉及到的项目审批、产权确认、环评批复等环节,安排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明确专人靠上,实施“一条龙、保姆式”服务,马上就办,限时办结;同时对企业早期发展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不规范问题,本着从宽灵活处理原则妥善解决。

2明确“四个定位”,助推企业上市有“道”

一是当好企业上市“掌舵者”。结合本地发展特征和辖区企业现状,找准定位,积极寻求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做好统筹规划,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的能力,激发潜在优势。在助推泰和水处理企业上市前,明确总体目标及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细化工作步骤及要点,形成完整有效的工作机制及流程,把握好企业上市的宏观规划,积极制定有效的扶持企业改制上市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政策。二是当好“接轨者”。积极构建企业上市助推平台,有效发挥沟通、协调的作用,搭建起企业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桥梁。在上市流程范围内,为企业提供真实便捷的中介、投资机构信息以供参考,降低证券中介和后备企业的成本与风险;在审批监管层面,帮助企业协调证监局、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等密切的关系,正确解读发审政策,帮助企业少走弯路,提高过会率;在区域范围内协调各部门,简化部门与企业对接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当好“服务者”。充分发挥政府服务职能,搭建了企业、社会、政府之间交互式沟通平台,建立了中介机构和金融专家智囊库,集聚了一批优质券商、律所、会所以及上市企业负责人、董秘及银行、证券、股权投资机构专家,通过双向式交流共享,为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便利。同时,区党政领导多次带领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泰和水处理进行调研座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期间,泰和水处理在深交所创业板提交上市申请后,一度因驻地枣庄市水处理剂产业园审批缓慢,影响上市进度,对此省里专门召开泰和上市工作协调会议,协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山东证监局、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等部门共同推进产业园审批进程,终于在6月23日,枣庄市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顺利完成审批,泰和水处理顺利跨过了阻碍其上市的最后一道门槛。四是当好“引导者”。着力在唤醒企业的主体意识上下功夫,在政府引导和协调下,通过举办组织考察、专题培训、基层宣讲、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了解资本市场,打破传统发展思路的限制,迈开对接资本市场的第一步。同时,通过新闻报道、舆论宣传、政策宣讲等方式为企业上市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打消企业的后顾之忧,积极打造对接资本市场的良好外部环境。

3把握“四个原则”,助推企业上市有“戒”

一是遵循依法合规原则。依法行政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社会、市场、公民关系的前提,在助推泰和水处理企业上市过程中始终遵循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各项权力,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相关工作,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对于法定的程序一丝不苟地按规定执行,确保由政府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真实完整,同时督促企业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合法,坚决杜绝材料造假行为。二是遵循适度干预原则。政府在助推企业上市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不是运动员、裁判员,而是场地管理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市场法制和公平竞争秩序。在企业决定是否上市、去哪个板块上市、上市路径选择、中介机构和创投选择等的过程中,市中区坚持以间接引导为宜,为企业提供专业信息,帮助企业答疑解惑,为企业提出建议、帮企业把关,但不直接代替企业做决策,更不违背企业自身发展需求和市场规律,强制企业改制上市。三是遵循分类服务原则。在助推企业上市的过程中,根据企业的需求、所处阶段不同,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根据企业需求不同按照股权融资需求类、债券融资需求类、金融生态类等分别帮助企业引入创投、中介,设立引导基金;对于股权融资的目标不同,分别提供针对境内上市、境外上市、挂牌等的培训、咨询;对于上市过程中的不同阶段,针对性地提供相关服务,有效解决企业上市各个阶段面临的问题。四是遵循突出重点原则。政府在助推企业上市的资源、工作力量等是有限的,为了更好、更有效率地进行上市助推工作,市中区政府在普遍培育的基础上,将有限的行政资源集中在条件较成熟、意愿较高的企业上。同时紧跟政策变化,尤其是近年中国经济出现增速换挡,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这一重要时期,市中区将根据中央政策及时找准近期国家在金融领域的着重点及下一步改革方向,掌握上市形势变化,抓住工作重点,有效助推辖区内更多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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