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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志愿者日:奉献的人生最美丽

   日期:2019-12-05     来源:枣庄文明网    

1985年,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简称:国际志愿人员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何谓志愿者?


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


何谓志愿服务精神?


1.奉献 奉献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2.友爱 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



3.互助 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善良,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


4.进步 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不断追求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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