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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需要更多“四德”榜的示范

   日期:2017-08-25     来源:枣庄文明网    

   回忆起4年前,第一次在村里张贴“四德”榜的情景,山东省曲阜市防山镇钱家村支部书记史国强连说好几个没想到“没想到村民这么在意,没想到效果这么好,没想到村风大变样”,“四德”榜,全称“善行义举四德榜”,指的是“爱德、诚德、孝德、仁德”, “四德”分别对应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8月24日《人民日报》)

  一张“四德”榜,串起“爱、诚、孝、仁”,将村民的善行义举留在榜上,形成一种示范,不知不觉中,好人好事不断涌现,民风、村风更加文明和谐,这或许就是“四德”榜的“魔力”。小小“四德”榜,对应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助推着民风、家风、村风、乡风的不断转变,这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笔者认为,精神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伟大成果,就需要更多“四德”榜这样的有益示范和积极带动。

  “四德”榜渲染一种氛围。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但现实之中小善不为的现象却屡屡发生,比如老人摔倒无人扶,本是小事一桩,但不为的人还真不少。笔者看来,这大概源自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也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做小善事、小好事的氛围还不够浓厚。而“四德”榜上,记录的、表扬的、赞美的正是村民日常生活之中桩桩件件的小善事、小好事,通过这种榜上有名的表扬,久而久之就会唤起人们为小善、积大善的意识,进而促成人们做好人好事的行动,无形中做小善事、小好事的氛围就会自然酝酿。文明就要从小事起,更要通过这种良好氛围的不断扩散形成影响力。

  “四德”榜做出一种示范。现实生活中,要让好人好事不断涌现,需要有榜样、有标杆,有示范,“四德”榜上写着的是对好人好事的赞美,更是面向更多普通人的一种示范和鼓励。有了“四德”榜的示范,老百姓就会知道什么算好人好事,就会知道如何做好人好事,就会知道做好人好事你行我也行。文明需要示范、需要引领,有了示范、有了引领,就有了方向和目标,“四德”榜在乡邻之中发挥它的示范、引领作用,能带动更多村民加入做好人好事的行列,也能让村民意识到社会讲公德、工作讲诚信、家庭讲美德、个人讲品德,就是在做好事、讲文明,就能助推乡风、民风的转变,让文明蔚然成风。

  “四德”榜助推一种习惯。习惯成自然,文明需要成为习惯,才能让社会和谐、家庭和睦、人人讲道德成为一种自然。“四德”榜,把好人好事写在榜上,有了做好人好事的社会氛围,有了好人好事的示范,形成了长期的影响力,就会让人们渐渐把做好人好事变成习惯。评上的被人赞美与有荣焉,未评上的暗中使劲争取上榜,人人都在把做好人好事看成荣耀,何愁做好人好事不会成为习惯,文明不会成为常态?因此,“四德”榜效应应当得到推广,去助推更多老百姓形成做好人好事的习惯,让文明的力量在整个社会自然迸发。

  “四德”榜是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缩影,而实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则需要更多“四德”榜这样的有益示范。我们应以“四德”榜为契机,助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讲公德、讲道德、讲诚信的良好氛围和风气,让好人好事不断涌现,让善行义举随处可见,形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和目标,举全社会之力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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