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枣庄市公安局市中交警大队实名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16家企业的17辆大型汽车上榜。据悉,这些企业均被处以5000元罚款,属于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26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手机端
志愿者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