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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展“兴企优商 政法护航”五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4-03-15     来源:枣庄发布    

       3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化改革赋能  助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介绍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展“兴企优商 政法护航”五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高广君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高 键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文亮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杜茂广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曹 斌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落实全市“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精神,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中心工作,立足政法职能,决定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兴企优商、政法护航”五项行动,坚决打好“重点项目落地见效”主动仗,为市场主体打造宽严相济的法治营商环境,奋力推进现代化强市建设迈上新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兴企优商、政法护航”五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共分为总体目标、具体安排、工作要求及政法单位服务措施四部分,其中具体安排有5项行动12条措施,现将详细内容发布如下:

  一、开展助企行动,建立政法服务企业保障体系。公开公正助企解难,提升企业满意度。一是公开助企政策。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枣庄长安网、“枣庄政法”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板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助企政策;法院系统健全完善12368诉讼服务平台,检察机关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企业法律服务专门窗口,公安机关优化升级“枣庄微警务”平台,司法行政系统用好“法治枣庄”智慧平台,积极向社会公开助企政策、热线及公开接访日等信息。二是公开助企热线。全市政法机关设立专人、专线负责接收涉企法律诉求,将每周两次《市民热线·法治版》接听的诉求一并纳入涉企法律服务台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有求必应、接诉即办、凡办必快。三是公开助企接访。建立企业诉求收集、交办、督办、回访的闭环办理机制,利用每周二全市“政法四长”公开接访日,在市、区两级信访接待场所对涉企纠纷案件公开接访约访,做到通过解决企业反映的“一件事”,破解市场主体“一类事”。

  二、开展护企行动,提升政法服务企业发展效能。护航企业先行,提升企业认同感。一是开展“1+1”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活动。充分发挥政法干部带头作用,市政法机关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对接联系一家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与企业负责人建立沟通联络桥梁,定期开展“企业大走访”等活动。二是召开企业和企业家联席会议。市委政法委召集重点企业代表、商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律师、政法单位和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召开联席会议,讨论企业家提出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征求企业在司法执法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企业自身合理需求,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定制服务。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围绕高端化工、智能制造和锂电产业等创新链,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的犯罪,为企业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积累保驾护航。

  三、开展惠企行动,推进法律服务伴企同行。惠企纾困促发展,提升企业获得感。一是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市政法单位选拔业务骨干组建专门法律服务队伍,开展普法宣讲、政策宣讲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体检”,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引导企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二是推行企业“点单预约”涉企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利用全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专门调解室,利用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速裁快审快执、巡回审判等方式,加大涉企纠纷调解力度,提升调解工作质效。三是加强政策惠企力度。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征求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意见工作,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业务学习培训,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水平。坚持规章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开展安企行动,做好涉企风险预警和隐患排查。维护企业安稳,提升企业安全感。一是开展“平安企业、平安项目”创建活动。深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现场,及时发现企业在企地关系、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置政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打击破坏市场秩序黑恶组织,及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努力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二是开展企案评查活动,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组织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对涉企案件开展案件评查,评查结果及时反馈整改。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司法机关依法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将合规整改成效与刑事责任认定评价相结合,释放司法保就业、保企业社会功能,稳住经济基本盘。三是依法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聚焦“6+3”现代产业发展体系,深入开展涉企积案挂案清理工作,重点打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着力监督纠正有罪不究、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

  五、开展暖企行动,营造浓厚兴企优商社会舆论氛围。法治暖企安企心,提升企业幸福感。一是推行柔性执法,传递法治温度。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发挥破产、重整及和解制度的挽救保护作用,依法助力企业脱困重生、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二是调整优化企业行政违法政策使用情形和范围。健全完善“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切实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度”。三是加强涉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充分运用诉前程序,妥善采取公益诉讼案件司法措施,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帮助协调解决涉案企业异地安置、补偿等实际困难,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答记者问

       01、山东法制报记者:请问全市法院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高键: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法院深入实施“司法护航工业倍增行动”,制定出台《全市法院坚持新时代能动司法服务企业发展保障工业倍增的十条意见》,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系统构建高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深化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案例化“三述”活动,围绕“我为枣庄发展献良策”深入研讨交流,推动形成一批司法保障企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战果。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积极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引导、保障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全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严格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发挥破产重整、预重整及破产和解制度的挽救、保护功能,依法助力企业脱困重生、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是着力提升涉企纠纷解决审理质效。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推进立案、交费、送达、鉴定、保全等诉讼服务网上办理、一次性办好。深化纠纷实质化解,充分发挥一审查明事实、二审定分止争作用,坚决防止因“程序空转”加重企业诉累。规范涉企案件财产保全,严禁超审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建立惠企快执机制,将涉企案件列入“执行铁拳”攻坚重点,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积极引导采取和解分期履行、替换查封物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对主动履行义务或者积极履行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企业,视情形帮助修复信用。

  三是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建立常态化走访联系企业制度,院、庭长定期下沉企业“访需问计”,精准掌握司法需求,有效改进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示范、教育功能,定期总结发布涉企典型案例。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工作档案,完善判后回访制度,认真落实判后答疑机制,有针对性地对案件裁判给予说明或解释。落实院领导审判接访日、执行接访日制度,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构建亲清法企关系。认真总结司法护航工业倍增经验做法,为全市企业发展壮大营造良好舆论和法治氛围。

       02、中国网记者: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有力举措服务“强工兴产、转型突围”?

  张文亮:市检察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着力服务全市“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和工业企业“8010”三年对标登高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扛起聚焦大局、服务发展的政治责任。

  一是助力平安枣庄建设。坚持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依法严惩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犯罪,从严打击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深挖严打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全力打团伙、斩链条。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涉枪涉爆、涉危涉毒、涉野生动植物等违法寄递行为专项监管活动,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寄递、交通、生产等领域堵漏建制、消除隐患。

  二是聚力服务中心大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开展“峄城石榴”地理标志协同保护专项行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好《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兴企优商、政法护航”五项行动实施意见》。依法严惩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强化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追赃挽损,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开辟涉企民事纠纷案件快速受理“绿色通道”,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力守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监督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第三方评估验收,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办案效果。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检企座谈会等活动,大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护商”的浓厚氛围。聚焦“6+3”现代产业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数字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03、大众网记者:公安交管服务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请问公安机关在交管安商惠企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杜茂广: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减负担、降成本、促发展、惠民生”,全面系统推进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便利货车通行、便利二手车交易和出口、优化公交专用道管理等一批惠企举措落地实施,取得了“群众满意、企业获益”的良好效果。下步,我们将以“兴企优商、政法护航”五项行动为抓手,以减惠企、以简赋能,努力以高品质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一件事”服务,助力群众办事更便捷。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完善“一窗办理”“一站式服务”等举措,优化机动车上牌“快车道”岗位布局,将上牌时间压缩到平均约40分钟,实现“裸车进、带牌出”。会同生态环境、大数据等部门,推动车检“一件事”改革,实行线上预约、线上缴费、线上评价,落实安检、环检“一站式交钥匙”服务,实现车辆检测数据融合、全流程“一窗通办”。

  二是优化“贴靠式”服务,助力企业营商更便利。坚持“经济发展到哪里,公安服务就保障到哪里”,推行“企服专窗”,为企业开通专享“绿色通道”,提供“陪伴式”引导服务,确保一次受理、当次办结。设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诉求快接快办、接诉即办。落实“午间不断档”“节假日和周六车管服务不打烊”等错时服务、延时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门受理疑难业务,实行专窗、专班、专人负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不白跑、不多跑。

  三是优化“前置式”服务,助力产业发展更强劲。立足我市二手车交易较为活跃的实际,在26家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为二手车出口企业提供车辆查验、受理、制证、归档等全流程专项服务,为二手车市场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主动延伸服务触角,以交警车管所为主体,充分发挥派出所、流动服务车、社会化服务窗口等网点作用,缩短服务半径,打造“就近办、网上办、流动办”的车管便民服务圈。完善“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前提醒、提前预警”等措施,优化项目建设交通影响前置工作机制,提前分析项目对周边交通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针对性制定交通组织优化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04、大众日报记者:据了解,市司法局近年来创造性地开展了“非诉挺前、多调联动、多元化解”金融非诉调解工作,形成了具有特色的金融非诉调解“枣庄模式”,请问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曹斌:近年来,为了切实解决我市金融行业融资、担保、借贷、清欠等矛盾多发的问题,市司法局联合人民银行枣庄市分行推行了“非诉挺前、多调联动、多元化解”的金融非诉调解“枣庄模式”,实现金融纠纷化解“量质齐升”,有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市共受理金融调解案件1358件,调解成功771件,清收盘活资金2.38亿元,案件受理数量、调解成功数量均居全省第一位。具体讲,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做好建网络、抓规范、强队伍的工作。一是建立金融非诉调解组织网络。组建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中心,把人民调解、诉调对接、仲裁调解等功能引入金融领域。调解委员会与6家基层法院签订合作协议,实现与辖区所有基层法院诉调对接合作机制全覆盖。二是建立金融非诉调解制度保障。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出台《关于加强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措施,明确了调解组织架构、调解范围、调解程序和格式文书等内容。三是建立金融非诉专业调解队伍。公开选聘专业律师、退休法官、专职调解员等在内的149位金融纠纷调解员,为推动金融非诉调解的开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第二,做好建机制、优流程、强保障的工作。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发挥金融调解中心“纽带”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多调联动、多元化解中的“瓶颈”问题。二是建立“双网”联动机制。推动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联动,开展多案同调、多案联调,实现案件委派委托、受理调解、司法确认等全程在线办理,大幅提升了调解工作效率。三是建立“以案定补”机制。推动将金融非述案件调解纳入市级矛盾纠纷化解“个案奖补”范围,及时发放调解补助,有效激发了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第三,做好聚合力、促化解、强实效的工作。一是坚持诉调街接。整合诉讼服务、纠纷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速裁速执等职能,采取“调解+司法确认”“调解+速裁”“调解+执行”等快速解纷方式,实现金融非诉调解由“一元主导”向多元互动转变。二是坚持调解优先。针对不良贷款清收难、胜诉案件执行难等问题,推行“马上调”“上门调”“一起调”工作模式,帮助银行收回不良债权9300余万元,为市场主体减免部分本金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3100余万元。三是坚持规范化解。针对部分市场主体背负历史不良债务、逾期时间长的现状,引导纠纷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在终结债权债务关系后,征信记录将在5年后删除,有效化解市场主体不良征信问题。市场主体彻底放下思想包袱,调解协议履约率达97%,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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