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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出台18条“人才新政”支撑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日期:2024-02-27     来源:大众新闻客户端    

       2024年被枣庄市委定位为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日前,枣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人才支撑重点项目落地见效若干措施(试行)》,18条“人才新政”支撑保障全市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全文如下:

       人才支撑重点项目落地见效若干措施(试行)为全面落实“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工作要求,推动人才支撑项目建设,制定本措施。

精准引育重点项目高端人才

       1.建立重点项目人才信息库。常态化组织重点项目人才工作专项调研,编制、发布重点项目人才需求目录。依托市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平台,结合全市重点项目需求,建立重点项目人才信息库和人才储备库。根据项目发展需求,实施“一企一策”,研究制定涵盖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服务等方面的“个性化”政策,精准助力项目落地发展。

       2.实施人才赋能重点项目。探索建设重点项目人才大数据平台,为重点项目提供高端人才寻访、技术创新升级等服务。依托现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获得者,组建“产业链专家服务团”,采取“定向邀请+按需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分领域、分批次深入项目一线,通过实地调研、技术指导、座谈交流等形式,为重点项目纾难解困。

       3.推动“双招双引”深度融合。锚定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大力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来枣创业发展,对引进破除关键核心技术壁垒、补齐建强重点产业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枣创业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6000万元综合支持。积极对接各级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优胜项目,优先配置创业要素资源,争取来枣落地发展。

       4.支持重点项目引进紧缺人才。鼓励重点项目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对重点项目单位引进的国际顶尖人才,可根据项目情况“一事一议”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支持。对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优先纳入枣庄英才集聚工程支持范围,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计划。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市外设立人才“飞地”、科研“飞地”、离岸孵化器,对于“项目孵化在市外、成果转化在市内”的重点项目人才,可以与市内企业人才享受同等人才政策的待遇,申报各类科技、人才项目。

       5.鼓励柔性使用人才智力。鼓励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开展兼职合作,对柔性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的重点产业企业和项目,最高按计税劳务报酬的3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柔性合作成效特别突出的,再拨付用人单位10万元以上引才奖励,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区(市)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强化重点项目人力资源供给

       6.发挥驻地高校支撑作用。定期组织市直部门、驻地高校与重点项目开展对接交流,发布重点项目技术需求信息和高校科研项目信息,实现政校企信息共享。支持驻地高校和市内企业、重点项目共建研发机构,鼓励驻地高校科研人员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将科研成果随项目共同落地转化。深化企业与驻枣院校、市属高校、市创新研究院共引共用急需紧缺人才,共引共用人才编制在事业单位,人才到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工作,可按照企业引进人才享受各项人才补贴政策。

       7.开展靶向引才专项行动。深入实施“榴枣归乡”工程,围绕重点项目人力、人才引育开展系列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租房和生活补贴,提升本地院校毕业生留枣就业率,每年集聚青年人才不少于2万人。依托“枣工快递”平台,摸排重点项目用工需求,开展“枣庄-高校人才直通车”招聘会、“百校大学生枣庄行”“榴筑青春·枣等你来”直播带岗等引才活动。做好重点项目人才招聘和推介工作,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联动机制,实行“市-区-镇街”三级网格化服务,对于需求人数较多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需求,个性化联系举办招聘会,保障项目用工缺口“动态清零”。

       8.强化社会力量引才支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产品供给,提供专业化全链条服务,为重点项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聚焦重点领域,培育行业专注度高、关联地域性强的猎头机构,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的,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支持重点项目人才发展

       9.改革人才引育评价体系。探索重点人才工程“举荐制”,被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名单的,给予每个项目1个引才配额,符合相关工程管理办法的人才,由重点用才单位、行业高层次人才专家举荐,可申报枣庄英才、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对“举荐制”引进和评选的人才在后续工作中通过枣庄市推荐成功申报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和省级“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项目的,市财政给予20万元高层次人才引育奖励。

       10.推行“项目人才评职称”专属服务。拓宽锂电专业职称评审政策覆盖面,“一链一策”开展专项评审。授权部分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有意愿且具备承接能力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组建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落实职称申报董事长“举荐制”。对于突破省级重点项目关键技术难题、有重要贡献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不受原资历资格限制,“直通车”申报工程师,参与重点项目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对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的重点项目,提供“职称政策实地宣讲、职称申报现场指导”的精准服务模式。

       11.推进技能人才培养提质扩面。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技能人才申报枣庄市首席技师,管理期内给予每人每月800元津贴。鼓励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运用多元化评价方式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实行“一对一”辅导。举办“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围绕重点项目、重点产业设置竞赛赛项,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技能人才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各赛项前3名的,授予“枣庄市技术能手”称号,对精心备赛、表现突出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12.打造高水平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常态化统筹开展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活动,定期组织我市重点项目企业家到国内先进地区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头部企业观摩学习。引导支持企业加大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引育力度,依托省、市两级重点人才工程,鼓励企业自主培育或引进集聚引领企业经营管理变革的领军人才,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动重点项目企业高质量发展。

夯实重点项目人才平台承载力

       13.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围绕锂电产业、石榴特色产业等重点领域,支持市直主管部门、区(市)、枣庄高新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各类研发平台,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枣庄转化为项目,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我市设立综合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资金支持。

       14.搭建博士后科研攻关平台。推动重点项目与博士后招收对口机制,支持在重点项目建设单位、“链主”企业设立“博新岗位”。推动重点产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扩量增质,对新认定的工作站及基地,凡在枣庄立项的成果转化项目给予2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博士每人每年可享受1.8万元生活补助,在站博士后享受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

       15.办好职业技工教育。高标准建设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枣庄技师学院、枣庄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和山东煤炭卫生学校新校区,引导职业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重点项目深度对接、紧密结合。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产业园区、重点项目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引导产教资源紧密对接。依托枣庄市技工教育集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订单式为重点项目输送技能人才,年内组织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技能人才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

提升重点项目人才服务质效

       16.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强化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建设,统筹相关部门资源,为重点项目配备人才服务专员,实行“一人一企”“吹哨报到”工作机制。开展人才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完善重点产业链人才精准服务机制,按规定为重点项目人才提供就业创业补贴发放、人才就医、子女就学、配偶随迁等服务。简化重点项目引进人才奖补资金申报审批流程,压缩审核时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7.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增加人才住房供给,优先支持重点项目人才申请人才公寓。支持企事业单位采取自有存量土地集中新建、盘活利用闲置建筑改建、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重点项目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市级重点项目,享受金融支持、土地审批等要素保障相关政策。

       18.建立引才荣誉奖励制度。每年优选出3-5家对全市重点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校、人才机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授予“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加大优质项目宣传力度,在选树和推荐市级及以上人才典型、人才工作创新案例时,对重点项目和“链主”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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