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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医保惠民政策 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3-12-07     来源:枣庄发布    

       12月6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提升民生福祉 创建满意枣庄”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场,介绍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医保惠民政策  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李 鑫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张 良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薛 松 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今年以来,全市医保系统紧紧围绕“强工兴产、转型突围”“重点工作突破年”“常态化推进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部署,聚焦“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推动“医保干部进基层”和“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走深走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舒心、满意的医保服务。

  医保经办是直接面向广大参保群众的一线服务窗口,做好医保经办工作,对于改善民生、解决群众诉求、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医疗保障局自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医保局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坚持以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导向,在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方面奋力争先,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交办的各项任务。我市医保经办多项工作经验做法得到省、市两级表扬肯定,参保扩面工作成效被省医保局发文感谢,已提前完成全年参保扩面任务目标;“异地就医”“医保明白人”等经验做法被省医保局作为基层案例展播在全省推广;《山东新闻》“医保之声”专题栏目播报了“全省首次,枣庄将“医保明白人”培训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统计”的典型做法;《推进“医保明白人”培育工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工作信息在《枣庄信息(要情135)》刊发,并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今年以来,全市医保经办系统以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评价工作为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医保待遇政策,切实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是扎实推进服务下沉。今年以来,通过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全市建设基层医保工作站(点)1499家,在建成覆盖市、区、镇、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基础上,积极开展“三个100”工程和省级规范化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建设,医保工作站(点)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有力提升,有效打通了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以薛城区为试点,将城乡居民参保信息采集、政策宣传等医保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员工作内容,整合了基层服务管理资源,建立了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形成一支制度健全、人员稳定、经费有保障的队伍,让群众零距离享受到了医保服务。二是扎实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在滕州市张汪镇杨楼村委会和薛城区托一社区等创新设立“惠民先锋”基层医保工作点,激活了医保服务的“神经末梢”。成立医保政策进万家、医保干部进基层活动领导小组,全市组建38支政策宣讲队,采取“问、访、查、梳、研”等方式,实现了由“被动咨询”向“主动讲解”的转变。打造解疑释惑“民意收集点”,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两定医药机构、进参保单位、进村入户听意见、办实事、解难题,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医保报销流程、门诊慢特病申报、异地就医办理等问题。“两进”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举办社情民意大调查等活动2400余次,累计6181名医保干部参与活动,开展政策宣传948次,宣传受众达12.7万人次,收集解决实际问题280个。三是创新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在市局微信公众号设置“医保政策进万家之知识小问答”专栏,聚焦参保筹资、门诊共济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连续发布常见问答;线下针对群众迫切需要了解的高频医保政策,集中汇编成“政策明白纸片”“医保小手册”,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有收获。精心打造主题宣传公园等新时代文明医保主题阵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直观宣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职工居民住院和门诊报销、异地就医”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医保政策。开展“一年一村一场戏”“戏曲(电影)进乡村”等送文化下乡系列医保宣传活动,直观展现医保政策,为参保群众了解医保政策提供了新的平台。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医保政策送下乡300余场次,有效提高了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四是深化异地就医结算改革。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折页、明白纸16.65万份,解答群众咨询3万余人次,发送宣传短信26.67万条。建立两小时回复机制,对异地就医人员在官网和“枣解决枣满意”平台的留言和诉求,两小时内予以答复,积极帮助解决异地就医过程中的问题。目前,我市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分别增达到145家、218家、36家,超额提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五是着力提升数字医保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持续拓宽移动支付应用覆盖面。目前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98.28%,全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已通过国家医保局移动支付验收并正式上线应用,日均结算量超过300笔的6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医保局移动支付验收并正式上线应用,151家定点医疗机构、704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电子处方流转,28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已迁移至“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六是大力开展医保明白人培训。联合市总工会举办枣庄市职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技能竞赛暨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大赛,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医保人的风采。今年全市共举行业务培训班次7次,确定“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14期,开展“医保明白人”培训59次,确定医保明白人1700余人,有效提了升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导向,推动经办服务优化落实,在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保服务标准化水平、巩固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成效、拓展医保信息化覆盖面等方面加力提效,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暖心、高效的医保服务。

  同志们,朋友们,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用实际行动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再次感谢大家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答记者问

       01、齐鲁晚报记者:请问市医保局在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今年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能否再介绍一下今年推出的便民服务事项?

  李鑫:枣庄市医保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强工兴产、转型突围”“重点工作突破年”战略部署,全面提升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努力在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中走在前列。重新修订印发2023版《枣庄市医保经办服务办事指南》,统一办事流程、时限和申报材料;分类确定各类基层医保工作站(点)服务事项清单,规范站点职能。截至目前,全市建设医保工作站(点)1499家,实现四级医保经办网络全覆盖。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便民水平,市医保局今年出台了医保经办服务便民措施二十条。一是减环节。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时取消出具《参保凭证》和《联系函》,办理时限跨省转移压缩为15个工作日、省内压缩为9个工作日。二是优流程。便利异地就医备案结算,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允许补办备案手续,未异地备案的急诊抢救参保人可视同已备案;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三是优服务。推行省内医保转移接续、在职转退休、生育保险待遇和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四个事项“免申即享”。四是一站办。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窗口前台一窗受理。以“爱山东”为主渠道,实现“一网通办”。五是提效能。提升业务咨询电话接听率和解答准确率,扩大短信覆盖面,提升医保短信答复准确度、群众知晓度和认可度。六是强基层。搭建一体化医保服务系统,实现医保服务就近受理、业务一体化管理、服务标准一体化提升,全面推行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帮办代办。

       02、山东法制报记者:为提升我市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水平,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良:一是扩大门诊慢特病联网范围,推进全市无异地结算。实现全市范围内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中心联网即时结算,全市所有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医保参保人员可到全市任意一家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中心就医购药,并联网即时结算,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负担部分,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垫资压力。二是实行“365天不打烊”服务。为方便门诊慢特病患者就医购药,目前全市共有12家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中心实现双休日、节假日对外正常营业服务。三是推进门诊慢特病服务事项集成办。梳理门诊慢特病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将门诊慢特病医保经办工作整合到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中心,实现参保群众在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中心从申请到认定,从就诊到结算,到报销的“集成办理”模式。

       03、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我市在完善生育配套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水平都做了哪些调整?

  薛松:根据市委,市政府《枣庄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枣庄市医疗保障局今年出台了《关于调整参保人员生育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枣医保发【2023】40号】)文件,调整了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分三块内容: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再按定额支付生育医疗费,改为按比例支付。一孩、二孩、三孩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 80%、80%、90%。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因治疗怀孕并发疾病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分娩期间因生育引发疾病、合并妇产科疾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并入住院分娩费用报销。3、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享受待遇的人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助,生育一孩的,顺产、剖宫产补助限额分别为800元、1500 元,生育二孩、三孩不再区分顺产、剖宫产,补助限额分别为1500元、3000元。一胎生育多孩的,按相应孩数享受医保基金定额补助。实际发生费用低于限额的据实结算,超过限额的按限额结算。居民单方参保的,生育一孩、二孩、三孩补助标准减半。目前我市13家生育医疗机构已实现按照新调整生育保险政策联网结算,实现了区(市)全覆盖,在联网结算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积极推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真正实现生育保险费用一站式报销,让参保群众实现生育报销待遇“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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