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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深入实施林长制 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3-12-06     来源:枣庄发布    

       12月5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一场,介绍枣庄市“深入实施林长制 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郑 然 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宁方玉 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王 恒 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四级调研员、森林资源和湿地管理科科长

       种 庆 枣庄市公安局食药环森支队副支队长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印发了《枣庄市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枣政办字〔2019〕35号),2023年发布市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覆盖市、区(市)、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的林长制体系。目前共设立各级林长2345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长制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取得了较好成效。我市林长制绩效评价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一、责任体系建立健全

  各区(市)均出台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林长的工作机制,高位推动林长制工作,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由林业部门提升到党委政府,把管建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目前全市设立市级林长4人,区(市)级林长39人,镇级林长229人,村级林长2073人,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对责任区域内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

  二、体制机制持续完善

  坚持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市林长制办公室制定《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林长制工作信息管理制度》《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等7项制度,各区(市)林长制办公室出台相应制度49个,有力保障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机制建立、责任落实等方面持续发力,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枣庄市民间林长管理办法》,逐步形成林长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构建齐抓共管、资源整合、同向发力的治理新格局。

  三、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2023年以来,枣庄市总林长张宏伟、翟军等开展巡林10余次,组织指导全市“山水林田大会战”、凤凰绿道建设提升、森林督查、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林长尽责年活动”,市、区(市)、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林长,通过现场巡查、定期调度等方式,共开展巡林11880次,解决问题1091条,有力推动了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

  四、考核激励不断强化

  市林长制办公室制定《枣庄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标准》,成立工作专班严格考核,把对各区(市)林长制绩效评价的等次、分数、排名情况通报至区(市)总林长,传导压力,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印发了《枣庄市林长制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对2022年林长制绩效评价前三名的区(市)进行奖励支持,进一步激发区(市)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工作积极性。积极申报省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激励县,力争实现省级林长制考核新突破。

答记者问

       01、齐鲁晚报记者:今年以来,我市在推行林长制改革过程中有哪些新举措?

  宁方玉:今年以来,枣庄市不断深化林长制改革,在完善制度、结果运用、林长履职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林长制治理效能。一是首次开展“林长尽责年”活动。印发《枣庄市“林长尽责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林长尽责年”推进会议,要求各级林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第1号总林长令,引导各级林长切实扛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定市级林长任务清单4项,区(市)级林长任务清单22项,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促进林业增绿、增美、增效。二是首次开展林长制激励。扎实开展林长制绩效评价,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形成对区(市)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综合评价意见,并将林长制绩效评价等次、分数、排名通报至区(市)总林长。强化结果运用,首次对推进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市)给予奖励支持,激发区(市)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强效推进区域林业高质量发展。三是首次推广使用“枣庄林长”巡林APP。在林长制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创新开发“枣庄林长”巡林APP,将林长巡林、问题交办、日常考核等纳入APP科学规范管理,利用数字化管理手段,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提高林长制工作水平。

       02、大众网记者:推行林长制对森林资源保护的推动作用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恒:市林长制办公室积极创新“林长+”新机制,不断夯实各级林长责任,高质量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切实筑牢林业生态安全防线。一是深化“林长+森林防火”,火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以压实林长责任为抓手,有效建立区级林长包有山镇街、镇街林长包山头、村级林长包坟头,护林员、专兼职人员包管护区域和防火卡口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枣庄市森林防灭火值班、通报、约谈制度(试行)》,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定《枣庄市林业系统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应急响应措施(试行)》,按照“一山一策”制定应急预案459份,提升了森林火情火灾处置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建成森林防火“空天地”预警监测指挥系统,提升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二是深化“林长+有害生物防控”,圆满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组织编制《枣庄市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案》《枣庄市2023年美国白蛾和杨小舟蛾监测预报工作方案》,举办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培训班,常态化开展美国白蛾监测和防控情况督促检查,实行一周一通报,发布《枣庄林虫预报》13期,准确掌握美国白蛾等病虫害的发生发展动态,全市完成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232万亩,防治城市住宅小区403个。三是深化“林长+执法监管”,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为确保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到位,针对整改进度较慢的区(市)下发林长督办函,将整改责任落实到辖区,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2023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95起,行政处罚69人,罚款148.7207万元,补种树木3782株,维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和建设成果。

       03、鲁网记者:“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公安机关做了哪些落实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种庆:“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主责主业,以生态警务为抓手,推行建立了“生态民警”“生态善警161”等工作模式,构建了责任明晰、协助有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机制。

  一是建章立制,凝聚部门工作合力。在“林长+检察长+警长”制度框架下,公安机关同林业和绿化、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了完善的行刑双向衔接、专业技术鉴定、联勤联动执法等工作制度,同检察机关召开多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通过施行“林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对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生态警务”,严厉打击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打击,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公安机关以打击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为主线,严打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林区社会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林业和绿化等部门开展了“昆仑2023”“2023清风行动”、打击涉候鸟、古树名木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了丰硕战果,守护了“山水林田大会战”建设成果,保护了全市森林生态资源安全。

  三是注重宣传,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充分利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联合林业和绿化部门共同开展了生态保护执法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宣讲、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严打声势,群众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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