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人社局加强预防协商调解机制建设 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尹作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 琴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女职委主任
邓 勇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祁方军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今年是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工业倍增计划”起步之年。为营造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强工兴产、转型突围”,人社部门不断加强预防协商调解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下面,我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工作背景与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等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市人社局联合九部门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明确以“听竹”工程为牵引,持续加强协商调解机制和能力建设,力争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保障进一步夯实,着力打造劳动人事争议“枣协商”“枣调解”工作品牌。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实施以来,我市不断深化协商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1家单位被评为全国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8家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28家单位被评为市级金牌调解组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以来,全市通过协商调解方式处理争议案件3152件,调解成功率82.35%,有关做法得到人社部、省委《今日信息》等刊发报道。
(一)上下一体联动,齐抓共推提升保障力。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真正将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一是市级示范带动。建立全省首个以团体名义命名的品牌调解室——同心圆调解室,既作为市本级调解工作室,又作为纠纷案件分流中心,建立起纵向联通的调裁衔接机制。二是区级协同处理。建立区级标准化调解委员会,成立品牌调解室,推行“三讲一换位”等特色调解工作法,推进“互联网+调解”平台规范运转,实现争议纠纷“就近调解”。三是镇级规范运行。全市65个镇街全部实施“听竹”工程,建立标准化调解室,实现市、区、镇三级协商调解工作规范化运行。召开全市“听竹”工程现场会,举办模拟调解练兵比武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调处能力。
(二)内外互补联动,前移关口提升预防力。坚持企业内部协商与外部调解机制相互融合,提升争议化解合力。一是内部注重源头预防。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联系点和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并妥善化解因欠薪、不规范用工等引发的问题,最大限度防止争议转化为案件。二是外部强化联系服务。建立常态化仲裁员联系企业机制,组建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目前已服务企业210家,帮助解决难题150余个。开展基层调解员培训,900余人取得调解员证书。三是加强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在165家企业建立标准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聚焦新就业形态、商圈楼宇,在枣矿物流园建立全市首个寄递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服务圆通、邮政等从业人员500余人。
(三)左右协同联动,密切配合提升协同力。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强化人员互聘、信息共享、矛盾联调工作。一是建立“三方四家”联动机制。联合市总工会、企联/企协、工商联等成立联合调解中心,下设3家分中心,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建立区域性职工法律援助中心7个、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64家,今年以来共提供法律援助194件次。二是建立人社+法院联动机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协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三是将劳动争议调解纳入全市“大调解”工作格局。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联合司法部门设立基层调解中心、联调工作站,实现争议化解协同联动。四是建立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机制。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一并做好就业帮扶工作。
(四)前后衔接联动,全程跟踪提升服务力。将“听竹”工程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实现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是加强企业协商机制建设。引导企业依托工会组织开展协商,在72家企业开展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机制试点,引导企业签订和解协议489份。二是注重协商与调解结合。对协商不成的案件,引导劳动者到所在镇街“听竹”窗口或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申请调解,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500余件。三是注重调解与仲裁融合。将调解贯穿立案前、立案后、开庭审理全过程。推广要素式办案,无争议事项不再审理,进一步提升庭审效率。四是加强裁决与诉讼对接。联合市法院建立常态化裁审衔接机制,统一裁审尺度,提高案件仲裁终结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着力提升协商调解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指导各调解组织全面做好场所设置、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实现“一次性建设、一次性达标、永久性受益”。二是加快推进智慧协商调解建设。建立部门信息互通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开展争议分析研判。用好“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积极推进网上协商调解。三是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多主体参与、多渠道化解和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广泛吸纳律师、退休法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青年志愿者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调解组织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扩大“1+N”联动机制范围,着力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处理大格局。
答记者问
01、大众日报记者:法院系统在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诉源治理和非诉化解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邓勇: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发展并重原则,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化解劳动纠纷,共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一审案件1311件,调解撤诉435件,调撤率33.2%;二审案件236件,调解撤诉54件,调撤率22.9%。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审判理念,持续完善专业化审判和调裁审衔接机制,推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全面提质增效。
一是推行专业化审判。全市两级法院着力建强审判队伍,成立专门审判团队或设立专审人民法庭,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归口审理、专业审判。同时,不断健全案件审理机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快立快审,对简单化、类型化的案件,采用要素式、表格式的审理方式,促进劳动纠纷高效化解。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6.33%。市法院还不定期组织召开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制定裁判规则指引,促进裁判标准统一,提升审判质量和效果。全市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上诉案件同比下降42.4%,劳动者的司法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是构建裁审衔接机制。立足“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市法院联合市人社局多次召开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研讨会,共同发布《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解答》,加强同仲裁部门业务联系,推进信息共享,打破裁审衔接工作“信息壁垒”,构建起顺畅高效的裁审衔接机制,促进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质效不断提升。同时,会同工会、街道等有关部门联动调处多起纠纷,打造“多位一体”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促进纠纷诉前化解。
三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通过走访企业、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针对发现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社保缴纳不及时、劳动人事纠纷多发等问题,专门印发《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手册,编发《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法律提示书》《企业用工法律体检自查表》《劳动(劳务)合同示范文本》《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参考文本》,帮助企业规范用工、防范风险,减少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抓牢抓实源头预防、平等保护、能动司法、多元化解等各项工作,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为“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实施保驾护航。
02、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市总工会在推动劳动人事争议源头预防、常态维权和多元化解等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周琴:今年以来,市总工会以服务广大职工群众为主线,构建“源头预防+常态维权+多元化解”工作模式,不断推进全市劳动争议化解工作提质增效,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面我介绍一下工作开展情况。
(一)“源头预防”做好矛盾风险防范化解
一是做强建会入会,扩大协商调解覆盖面。实行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包区(市)、区(市)工会科级干部包镇(街)、镇(街)工会干部包企业的帮包责任制,形成层层促建会、层层抓建会,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广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三建”方式,优先推进新就业形态、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全产业链企业实体建会。今年以来,推动全市新建工会组织282家,新增工会会员22269人,在全省率先建立网约车、快递、外卖、交通物流行业市级工会联合会,新吸纳新就业形态工会会员10667人。
二是做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延伸协商调解触角。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督促建会企业普遍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把监督触角向中小微企业延伸,让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覆盖到更多企业和职工,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全市各级工会已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3819家,定期对单位劳动关系进行排查、监测,发现苗头性、隐患性问题第一时间介入处置,有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是做实集体协商,提高协商调解质效。针对企业经营发展现状和职工合理诉求,围绕企业用工难点和职工关切热点开展协商。积极推行“一样本两指引”,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和流程。今年以来,市、区(市)总工会聘用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共23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培训30多场次,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企业292家,签订工资集体专项合同292份,对1023家企业进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监督检查。
(二)“常态维权”打好职工维权“三张牌”
一是打好普法牌,不断提高职工群众法律素养。发挥职工之家、户外劳动者驿站、工会妈妈小屋等工会线下服务站点,“齐鲁工惠”APP、“枣庄工会”微信公众号等工会线上服务平台,全渠道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组建工会法律人才维权队伍,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进工地等“活动月”“宣传周”活动,面向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重点群体开展普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开展宣讲活动76场次,参与职工23300余人次。
二是打好咨询牌,及时回应职工和企业的诉求。利用“12351”职工服务热线,做好日常接诉,为职工维权和企业用工做好咨询服务。以“齐鲁工惠”APP为载体,组织60名律师在线解答法律问题,与枣庄广播电视台、舜天律师事务所联合开设“法律援助在线”节目,搭建空中协商调解网络。今年以来,全市各类平台共受理职工诉求318件,职工满意率达97%。
三是打好援助牌,夯实工会法律服务阵地。建立区域性“职工法律援助中心”7个,同时设立劳动人事争议协商室,指导镇(街)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64家。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咨询521件,提供法律援助194件。
(三)“多元化解”建立“工会+”化解劳动纠纷机制
一是建立“工会+人社”裁调对接机制。市总工会在市劳动仲裁院劳动维权综合受理平台设置“枣庄市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站”,周一至周四安排专业律师在维权服务窗口坐班,为职工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今年以来,服务窗口接待现场法律咨询430件,现场组织调解45件。
二是建立“工会+法院”诉前调解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职能作用和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能作用,实现双方资源共享,拓宽劳动纠纷解决渠道,将涉劳纠纷止于诉前。有效促进了行业调解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了劳动争议的快速解决,走出了一条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的新路子。
三是建立“工会+社会组织”联系引导机制。利用工会优势和资源,聚焦职工法律需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拓宽职工维权渠道、创新职工维权机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工会共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11家,维权律师175人,培育全国级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家,服务职工3750余人次。
下一步,市总工会将持续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效,当好职工“娘家人”,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工会贡献。
03、齐鲁晚报记者:刚才,尹部长在介绍情况时提到了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了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活动,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祁方军:今年以来,枣庄市人社局积极联合团市委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维护就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中的独特作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送法进校园”等联系服务活动,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建立健全协商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各类联系活动50余次,解决难题80余个。
(一)坚持与打造党建品牌相结合,组建志愿服务工作“主力军”。将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活动与“暖心仲裁”党建品牌相结合,成立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仲裁院、团市委有关业务负责同志组成的枣庄市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联合工作组,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从全市择优选派了21名专职青年仲裁员骨干,联合团市委组建了“暖心仲裁·志愿青春”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队,建立了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名册,为全市210余家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志愿者名册进行更新调整。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积极吸纳兼职仲裁员、优秀调解员、法官、律师及法律专家学者等人员不断壮大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队伍。在高新区兴仁街道光明社区设立全市首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站,作为党员仲裁员服务社区的联系点。联合舜天律师事务所,定期到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该项目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社区共建好项目。
(二)坚持与实施“听竹”工程相结合,引导企业协商调解“风向标”。将开展青年仲裁员联系服务企业活动与实施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相结合,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协商调解工作的部署要求,青年仲裁员志愿者以推进实施“听竹”工程为引领,以打造“枣协商”“枣调解”品牌为目标,积极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有争议先协商调解”的意识。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仲裁员联系企业走进枣庄高新区、滕州市、市中区、峄城区和枣矿物流园新就业形态等专场联系服务活动,集中向联系企业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协商调解理念,指导所联系的企业按照“听竹”工程的标准和规范,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企业内部协商调解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将争议化解在企业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车间、大事不出公司”。
(三)坚持与普法释法相结合,探索联系服务“新举措”。一是主动“走出去”联系服务。每名志愿者每季度选择3家以上联系企业开展实地指导服务,与企业和劳动者面对面互动交流,帮助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劳动监察和建筑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护薪农民工·仲裁工地行”等活动,组织青年仲裁员深入工地现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时发现欠薪隐患。今年以来全市组织进工地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针对问题,靶向施策,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及解决方案。推行流动仲裁庭服务,根据需要,实行送“庭”上门服务,上门把脉问诊,为企业提供调解仲裁服务。今年以来,先后流动开庭10余次。二是开门“请进来”联系服务。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联系企业走进仲裁机构,了解劳动争议处理流程,旁听案件庭审过程,以案释法,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预防效果。今年以来,举办庭审观摩7 次,80余家企业和50余名职工代表参加。三是开展“一揽子”“菜单式”“点单式”联系服务。根据企业用工方面存在的共性风险隐患,面向全市各类用工主体举办了四期送法入企云讲堂。把握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仲裁员深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与企业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向企业发放《致新开办企业的一封信》《规范企业用工的15条建议》《仲裁建议书》等,提升了企业规范用工水平。
(四)坚持与就业帮扶相结合,打造高质量充分就业“助推器”。 探索开展“仲裁维权+就业帮扶”服务模式,延伸服务触角,在大中专毕业生开启求职之旅之际,积极帮助他们提高劳动保障法律意识,预防就业风险,防范就业陷阱,助力毕业生走好就业第一步。举办仲裁员“送法进校园”活动,走进枣庄职业学院、台儿庄区职业中专等院校向面临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开展“就业指导与陷阱防范”等方面宣讲,在大中专就业招聘会上设立劳动保障法律咨询摊位,实现仲裁维权与就业帮扶的深度融合。通过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实现仲裁与就业两项民生制度的优势互补,让有就业需求的仲裁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就业需求得到满足。在劳动维权综合受理平台窗口摆放“春风卡”,将全年招聘会排挡表印制在春风卡上,同时摆放职业指导(介绍)台账,为前来咨询的劳动者提供就业援助和指导。对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指导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助企暖企“百日攻坚”行动和“听竹”工程的深入实施,充分发挥仲裁员在联系服务企业中“联络员”“指导员”“调解员”“宣讲员”“调研员”的“五员”职责,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强化推进措施,不断总结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活动走深走实,全力打造“暖心仲裁”品牌,为助力我市实现“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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