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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中考期间严格禁止噪声污染

   日期:2023-06-02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记者5月30日从枣庄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报经市中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高考、中考期间,市中区城市建成区严格禁止噪声污染。

       高考禁噪起止时间为:6月7日至10日;中考禁噪起止时间为:6月13日至15日。

       禁噪期间,禁止下列行为:除应急抢修、抢险外,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建筑作业场地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的除外)禁止午间(12:00至14:00)和夜间(21:00至次日6:00)施工作业(包括运输装卸建筑材料及建筑渣土);高考期间(6月7日—10日)和中考期间(6月13日-15日),考点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全天禁止施工作业;其他施工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夜间建筑施工。

       禁止餐饮店夜间经营产生噪声污染。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禁止露天娱乐集会健身等活动产生噪声污染。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在高考和中考考试时间,考场周围严禁产生施工噪声。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专人蹲点值守,发现声源立即前往现场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各类施工作业。各类产生施工噪声污染的单位要严格遵守规定,如有违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从严予以处罚。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以向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举报电话:0632-3172111。(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通讯员 孔浩 报道)




(https://dzrb.dzng.com/articleContent/33_1147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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