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文明办 主办
宣讲
|
学习强国APP
|
中国文明网
|
山东文明网
|
投稿
|
返回首页
首页
枣庄要闻
道德建设
枣庄发布
未成年人
主题活动
乡村文明
文化枣庄
文明图集
投票
文明聚焦
诚信建设
工作动态
文明新风
网络文明
文明微博
枣庄名片
区市传真
文明创建
文明单位
志愿服务
文明视频
文明实践
融媒体
枣庄典型发布厅
首页
>
资讯
>
阅文明礼
文明好习惯丨公共场所 文明带宠
日期:2018-11-11 来源:
枣庄文明网
导盲犬是工作犬,经受过专业训练,所以不在本篇的讨论范围里哦。
理论上,室内公共场所都不可以带宠物进入,尤其门口有明确标识“禁止宠物进入”的, 如电影院、商店、餐厅等。也尽量不携带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否则会扰乱正常的乘车秩序。
带宠物外出要使用牵引绳,自动避让孕妇、婴儿和老人,不要放任宠物追扑他人,以免惊吓到他人。
携带犬、猫等宠物外出时,携带者应当负起监管责任,不得让宠物伤害他人、污染环境。如果宠物在大街上拉粪便,主人应自觉及时清理。
标签:
文明
习惯
公共场所
带宠
导盲
工作犬
受过
专业
训练
更多
>
同类资讯
• 赡养孤寡老人获赠房产 司法裁判引领正确导向
• 枣庄市“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新闻发
• 枣庄2所!山东公示第二批省级特色高中
• 因为辣子鸡,恋上枣庄城
• 适老化改造先从脚下“台阶”做起
• 枣庄市中:孟庄镇开展“崇尚科学文明 反对邪教
• 五一出游“福利大放送”!央视推荐,枣庄有约!
• 又添“国字号”名片!我市新增一家国家医学研究
• 买“体考神器”,家长该吃药了
• “4.23世界读书日”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书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信息曝料
稿件报送
© 2023 枣庄文明网 版权所有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文明办 主办
鲁ICP备17032745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26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手机端
志愿者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