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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应对防控新冠疫情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日期:2022-11-02     来源:枣庄新闻网    

       10月30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就加强殡葬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事宜发出通知要求。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殡仪馆疫情防控措施。各殡仪馆内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馆数量,全面落实体温测量、扫场所码、查看行程卡以及对馆内重点场所定时消杀等强有力措施。殡仪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民政部《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采取“AB岗”工作制度,形成互相备份,确保一旦发现疫情感染,一线岗位服务不中断。

       通知强调,要强化遗体源头管控。各镇(街)要甄别密接、次密接、普通遗体,按照“疑似从有”的原则,对于新冠肺炎患者死亡遗体和密接、次密接者死亡遗体,要安排卫生医疗人员对遗体进行卫生防疫处理,密封消毒后,贴上高感染风险的标签,再由遗体运输车辆承运。

       通知强调,要保障逝者遗体运输。各镇(街)、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及时受理丧属遗体火化事宜,并出具《死亡证明》、《惠民殡葬表》、《遗体火化车辆通行证》等手续,由不超过2名丧事承办人落实防控措施、携带相关手续随同遗体运输车辆到殡仪馆办理火化业务。对本镇(街)辖区内殡仪车辆、驾驶员进行集中管理,为驾驶员和随行逝者家属提供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派殡仪车辆,安全稳妥保障群众殡葬火化需求。峄城区逝者遗体就近到市殡仪馆、台儿庄区殡仪馆、薛城区殡仪馆进行火化,由峄城区逝者所在镇(街)政府(办事处)开具证明,有关区予以保障遗体火化车辆通行。

       通知要求,要暂停举办悼念安葬仪式。疫情期间,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不实行火化的少数民族除外),提倡遗体火化后骨灰在殡仪馆寄存或采取家庭保存,待疫情防控转为常态化后,再举办悼念安葬仪式。全市所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安葬祭扫活动。

       通知最后强调,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区(市)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广泛发动镇(街)、村(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逝者家属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政策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枣庄日报记者)



(http://www.632news.com/zznews/content/2022-11/02/content_46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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