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文明办  主办
宣讲  |学习强国APP  |   中国文明网  |   山东文明网  |   投稿  |   返回首页  

淄博:综合施策整治交通秩序 积极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日期:2021-09-27     来源:文明淄博公众号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以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管理与宣传教育并举,查纠违法与优化交通结合,综合施策,全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抓牢主战场,加大路面警力投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面分析文明城市创建测评考核指标,将路面作为主战场,强化用警力度,营造严管氛围。优化基层交通管理勤务机制,对重点路口设置固定岗,对重点路段加大铁骑队巡逻频次,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推向路面,从支队机关和张店、高新区大队机关抽调460名警力,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到中心城区19个主要交通路口包岗执勤,加强交通管控疏导,对行人、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同时,试点在世纪华光东路路口设置“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温馨提醒屏,借助智慧手段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过往群众进行提醒。

支队机关加班执勤

  紧盯重点违法,靶向整治交通秩序。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影响交通秩序和创城效果的重点,开展常态化集中整治。7月1日以来,共查处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各行其道等交通违法行为57086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20725起,违法停车83790起。突出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劝导,研发应用了智慧劝导系统,依托“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人员实行三次“递进式”教育劝导。第一次被劝导,要求关注“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并转发倡议书;第二次被劝导,要求平台观看5分钟教育警示视频;第三次被劝导,要求在路口参加15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智慧劝导系统自8月22日启用以来,共劝导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6875人次。

执勤警力正在运用智慧劝导系统开展劝导工作

  优化交通组织,提升城区通行效率。对中心城区159个路口、路段,412个具体点位的交通信号控制方案、交通组织方案和交通设施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对6条路段实施单行交通,搭建了“九纵九横”干线绿波网,车辆延误率下降38.8%,车辆平均行驶速度提高18%。在道路较宽、流量较小的支路,划定临时停车位2226个,允许夜间、周末等时段临时停车,有效缓解了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主要交通路口安装行人闯红灯曝光台

  多渠道宣教,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公安交警在行动》专栏,加强舆论宣传,普及安全出行、文明骑行知识。截至目前,已刊发创城专版11个,刊发新闻稿983篇(条)。在淄博广播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和淄博公安交警官方微博、抖音号等政务媒体平台开设曝光台,曝光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机动车随意变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召开新闻通气会4次,曝光高危风险企业3463家、突出违法车辆20046辆、终生禁驾人员9名、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深度调查结果5起、事故多发路段3处。与淄博市文明办联合开展淄博市“文明交通百日无违法挑战赛”,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纪守法、文明出行。组织公安交警窗口单位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社区警务宣传栏,发布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营造浓厚创城氛围。邀请千万级网红“学好姐姐”拍摄宣传短片,利用“两微一抖”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市民佩戴头盔的知晓率、参与率。

执勤警力正在查处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

  加大考核力度,推动全警奋战创城。支队成立督导组,每天对支队机关和大队挂包路口警力到岗、执勤管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下发通报。每周抽取不同路口和路段检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率情况,对各大队进行考核排名,并计入单位年度考核成绩。

  下一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全力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继续开展佩戴安全头盔智慧劝导工作。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部署警力,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利用智慧劝导系统开展劝导,并通过微信圈转发倡议书、观看警示教育视频、路口志愿服务进行三次“递进式”教育劝导,以提高安全头盔佩戴率。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对大型商场、超市、医院、车站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实行重点管理,始终保持对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加快实施交通设施智能化改造。调优交通信号,最大范围打造绿波带,进一步提升城区道路通行效率。加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以学生、老年人等重点群体为切入点,点对点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开展未佩戴安全头盔曝光行动,强化事故警示,提高广大群众守法交通参与意识。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每个人既是参与者

也是城市文明的最终受益者

人人都应成为创城的“窗口”

人人都应成为创城的主力军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 2023 枣庄文明网 版权所有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文明办 主办
鲁ICP备17032745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26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手机端

志愿者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