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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烟火气”滋养古村落

   日期:2021-06-17     来源:十堰文明网    

  古村落被誉为“活着的文物、有生命的历史”,兼具自然文化和物质文化双重遗产价值,也是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空间。在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古村落曾一度遭到破坏,造成令人无比遗憾的损失。所幸的是,近年来人们对古村落的保护意识得到显著增强,很多古村落被列入我国传统村落名录,古村落保护得到全面加强。

  古村落是人类居住的场所,如果失去人气,古村落就会失去生机。所以对古村落的保护,不是将之封闭与人隔离,而是要与合理利用结合起来,把古村落所承载的历史文化资源利用好、传承好,更好激活古村落的内在价值,也就是说对古村落的保护除了要做好老旧建筑修缮、基础设施建设等具有可见度的外在工程外,也要注重挖掘文化内涵、盘活特色资源、推动产业发展,增强古村落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从而吸引乡土人才回归,并依靠人才促进发展,实现良好的正向效应。

  古村落的利用必须建立在保护的基础上,要统筹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修缮和维护好生态原貌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地域文化、传统技艺、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在不超越古村落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文旅产业项目等,努力达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实现生态、文化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还需要注意的是,古村落保护和利用要避免“拆旧建新”“千村一面”等问题,突出古村落的个性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保护和利用策略,放大每个古村落独有的自然和文化优势,走出别具一格的差异化发展路径。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每个古村落都是独一无二的历史瑰宝,也是很多人的乡愁所系。古村落的保护,实质上是为了使原生态的生活气息、风土人情、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和谐适应的过程,而不仅是修缮物质载体的过程,要突出人文传承,丰富古村落的精神文化内涵,让历史遗存与当代生活共融,让村落景观与人文内涵共生,让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共鸣,使古村落得到更多“烟火气”的滋养、“乡愁味”的寄托,从而赋予古村落新的生机与活力,使古村落活起来、美起来、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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