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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温馨提示!事关这项考试

   日期:2021-03-08     来源:枣庄市教育局    

各位考生: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进行。枣庄考区考点设置在市中区和新城区,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提示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考试准备

(一)考试时间:3月13日。

(二)考生请在3月8日至12日及时登录考试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准确掌握各科目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遵守考试要求。

(三)请按照准考证显示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合理安排交通工具,科学规划行程路线,注意食宿卫生安全,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准备好考试规定证件、物品等。

二、做好个人防疫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请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健康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考前21天内从境外、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距离。

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考试

(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我院举报(我院举报电话:0632-8688127)。

(二)提前到达考点进行两次安检。第一次:进入封闭区时,除考生准考证上规定的证件、考试文具外,其他物品禁止带入(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学习资料、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第二次:进入考场时,再次配合监考老师进行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

请考生将自己的物品妥善安排。因违反规定造成个人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考试在视频监控下进行,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各位考生主动配合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管理。

(四)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祝各位考生考试发挥最佳水平,取得理想成绩。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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