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文明办  主办
宣讲  |学习强国APP  |   中国文明网  |   山东文明网  |   投稿  |   返回首页  

关于暂停使用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日期:2021-02-26     来源: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通 知

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市社保中心矿区分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接市人社部门通知,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系统将于2月26日—3月1日进行升级。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期间暂停业务

       2021年2月26日18:00—3月1日8:00点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内、市外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业务将全部暂停;市外参保人员在我市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业务也将全部暂停。3月1日8:00点后,恢复正常使用。

       二、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宣传引导,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广大参保群众提前知晓。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按要求做好服务,最大程度减少系统升级对参保群众的影响。

       联系电话:3090768


枣庄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5日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 2023 枣庄文明网 版权所有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文明办 主办
鲁ICP备17032745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26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手机端

志愿者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