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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以“三小”整治为抓手 扎实做好创城各项工作

   日期:2018-11-11     来源:枣庄文明网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重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治理措施,扎实开展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三小”整治规范提升行动,切实做好创城各项工作。
一、全方位强化宣传,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一是加强新闻宣传。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三小”条例宣传贯彻、“食安枣庄”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与枣庄日报、市电台、电视台等13家媒体建立协作机制,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建立“食安枣庄”专栏,加强对监管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好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举办“2017年枣庄市民最喜爱的餐饮单位评选活动”,推出一批能够让我市消费者和市外旅游者体验枣庄饮食精髓的餐饮企业,树立餐饮服务文明典型,激励餐饮单位文明、诚信、规范、守法经营,打造餐饮品牌,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提档升级。二是加强社会宣传。通过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刷写宣传标语、循环播放录音、开展知识讲座等方法,下街道,进社区,到店面,广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无偿向餐饮单位发放“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宣传画和文明餐桌提示牌,不断提高全市餐饮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参与创建意识。联合市直有关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暨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激发社会正能量,打造共治共享新格局。
二、全方位强化监管,夯实创建工作基础。一是狠抓食品“三小”整治。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启动“在一线助规范”活动,每名基层监管人员重点帮扶一个“三小”业户;明确食品“三小”十项创建标准,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问题销号制度,逐条逐项开展整改,推进“三小”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目前,通过摸底排查建立10250家“三小”监管档案,发放登记备案证3297家。二是实施餐饮质量提升“1+1”工程。按照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部署,结合地方实际,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所有餐饮企业中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食品可追溯。三是监督抽检排查隐患。认真分析2016年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指标,制定2017年市级食品、药品抽检方案,全年安排部署食品抽检任务4905批、药品抽检任务600批。四是日常监管严防严控。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对670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信用再评价,动态调整监管频次和重点。继续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完成快检量700余批次。五是三安联动守护安全。市食安办会同农林水畜、卫计、公安等部门,相继开展植物油塑化剂、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守护舌尖安全”等系列整治,建立健全“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上半年,全市累计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业户29家,查处违法案件216件。六是示范创建打造亮点。深入实施《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督导指导工作机制,着重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
三、全方位强化落实,助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继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以“文明餐桌、节俭养德”为主题的文明餐桌行动。要求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在餐厅、大堂、走道、电梯、吧台、餐桌等显著位置,广泛张贴、悬挂、摆放文明餐桌提示牌、文明餐桌宣传画、宣传页、宣传标语,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加强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印发了《枣庄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了诚信做产品等活动,通过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诚信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工作积极性,增强了企业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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