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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枣庄民政发布十条提醒,请查收

   日期:2021-01-19     来源:枣庄民政    

       1月14日,枣庄市民政局发出重要提醒,通知中表示,当前,全国一些地方零星散发的本土确诊病例时有出现,加上元旦、春节是人员流动返乡和养老机构老年人回家过年、家属探视的高峰期,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竣复杂。为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枣庄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 》 及区域联防联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此,枣庄市民政局发出十条重要提醒,具体如下:

       一、认真做好老年人节日返家服务保障

       已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老年人节日期间不得离开机构。各养老机构要提前询问老年人并联系其家属,摸排“两节”期间在院老年人返家意愿,主动向老年人及其家属讲清“两节”期间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动员老年人尽量留院。对确实需要离院的老年人要建立台账,确认家里没有直系亲属是 《 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 》 (以下简称 《 防控指南 》 )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老年人离院前,应确定拟返院时间,并书面告知老年人及其家属居家期间不接触 《 防控指南 》 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不接触 30 天内有境外旅行史的人员,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及时向养老机构反馈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返院时的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养老机构要根据老年人返院时间,提前做好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等必要准备措施,分批有序接收返院。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 14 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 7 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低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在院单间居住隔离 14 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二、合理做好工作人员“两节”。期间调配安排

       养老机构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两节”期间养老机构服务需求,鼓励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尽量留在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所在区域已确定为中高风险区域或工作人员返乡地区已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要求其不离院、不返乡。对节日期间留院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足额及时发放加班费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要提前掌握工作人员返院时间,合理调度、安排工作人员提前返岗,预留足够的工作人员,保证节后老年人返院高峰时护理人员能够满足服务需求。对返乡的工作人员,养老机构要书面告知工作人员不接触 《 防控指南 》 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不接触 30 天内有境外旅行史的人员,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以及返院时的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养老机构实行严格封闭管理。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 14 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 7 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复工。从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在院单间居住隔离 14 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复工。低风险地区养老机构要严格控制本地通勤员工人数,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通勤。本地通勤员工进入养老机构后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养老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进出人员管理,负责检查“健康码”、佩戴口罩、登记信息、手脚消毒和测体温等工作。

       三、严格规范亲友探视等其他人员进出

       低风险地区养老机构要严格“两节”期间探视规定,实行预约服务,做好流量控制。探视人员应当佩戴口罩,严格实施体温检测,不允许进入生活区。建议探视人员不外带食品,确有需要的要严格消毒后转交。有 30 天内国外旅行史的人员,禁止入院探视,养老机构可通过视频聊天等方式提供远程探视服务。“两节”期间养老机构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机构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活动。

       四、严格做好入院物资管控和消毒

       养老机构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 75 %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养老机构食品等生活物资要从正规渠道采购,并检查检验检疫情况,同时入院前做好外包装消毒。建议养老机构非必要不采购进口物资,如确需采购,要严格做好消毒,并登记原产地等信息,以便溯源追查。负责接收外来物品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事后消毒,不进入老年人生活区。肉类、水产等冷冻食品要充分煮熟后食用。

       五、切实消除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交叉感染风险隐患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或者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是一址两院的,应当按照要求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患者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不得对外开展服务。对内开展诊疗服务时,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院感控制,根据冬春季养老机构传染病高发的特点,做好机构内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及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有效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有条件的地方,加强养老机构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主动送医上门或上门核酸检测,减少与外界接触风险。

       六、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管理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通过电话随访、书面告知等多种方式提醒养老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消除风险,如有突发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冬季供暖保障,防止煤气、煤烟中毒和冻伤、冻死事故,确保老年人安全过冬。加强日常巡查和护理,防止老年人因护理不到位,发生褥疮、跌伤、烫伤等事故。

       七、合理安排“两节”期间精神文化生活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养老机构可以分区分层组织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小规模的文娱活动。同时,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家庭情况等条件开展个性化的亲情服务,增加节日气氛。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服务,引导老年人开展有益的趣味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加强老年人心理状况观察,发现有心理危机和自伤他伤倾向的老年人,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做好应急处置。

       八、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做好防控物资、必需生活物资和老年人服务专用物资的储备。各地要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组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地方,节后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基本返院后,可组织养老机构进行全员核酸检测,以摸清底数、预防风险。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将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纳入新冠肺炎疫苗紧急接种范围,将养老机构老年人纳入自愿接种范围。

       九、开展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指导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春运”开始前组织一次大检查,采取县级组织自查,市级组织互查,省级组织抽查的方式,全面检查养老机构落实 《 防控指南 》 和本通知要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十、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养老机构防控措施

       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两节”期间,养老机构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未发生疫情的,在落实好 《 防控指南 》 基础上,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养老机构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确诊病例的,按(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落实防控要求,并实行封闭管理,停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返家。高风险区域和养老机构发生疫情的地市级行政区域按 《 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 》 落实防控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封控管理。各地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可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从严采取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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