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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11-11     来源:枣庄文明网    

2011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枣庄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大力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在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成果,建设美丽乡村,市委、市政府决定,“十三五”期间在全市农村继续深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人居环境、乡风民风、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为目标,重点实施人居环境、四德建设、新农村新生活、移风易俗、平安村庄、文化惠民“六大提升工程”,着力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为实现“十三五”奋斗目标,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突出主线,价值引领。坚持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使之转化为广大群众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
高点定位,改革创新。着力在巩固、提高、延伸、拓展上下功夫,使乡村文明行动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
突破重点,全面推动。集中力量抓好牵引性强、群众关切的工作项目,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群众普受惠。
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从农村实际出发,办好作用大、影响大的好事、实事,让群众看到变化。反对一切形式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三)目标任务
从2017年起,利用四年时间每年新建美丽乡村100个。到2020年年底,全市农村普遍建成人居环境更美、道德素质更高、社会风尚更好、文化服务更优、群众生活更幸福的美丽乡村,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享受美好环境、养成美好品德、过上美好生活,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力争90%的村达到滕州市级以上美丽乡村标准。
二、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一)增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继续深化“三清、四改、四通、五化”工程,加快农村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环境宜居水平。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新型社区集中供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5%以上。推广太阳能光热、地热资源合理利用、碳晶电暖等农村新型供暖供热模式,促进有条件的城镇集中供热系统向农村延伸。加强政府引导和投入,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到2018年年底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积极引导城镇和各类园区周边村庄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到2020年,全市村庄污水处理率达到35%,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渔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滕州供电部、各镇街
(二)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类编制完善新农村规划、村庄规划(整治规划)以及村庄建设标准和规范,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实施农业田园清洁工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进秸杆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畜禽标准化规范养殖。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开展“森林村居”、“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推动环境治理由村庄向家庭延伸,打造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精神美的宜居宜游宜业村庄。开展铁路、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绿色生态长廊,梯次推进公路、河流沿线整治,覆盖盲区死角,形成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良好环境。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镇街
(三)巩固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成果,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数字化管理、法治化保障。进一步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健全农村保洁员队伍,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彻底清理积存垃圾,因地制宜健全完善“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标准化,进行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推行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各级通过财政奖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环卫一体化工作市场化运作水平。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实施四德建设提升工程
(一)开展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理想信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文明一条街、文化墙、文化宣传栏、道德讲堂、孔子学堂等宣传文化阵地,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公民道德规范,开展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等方面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入脑入心。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镇街
(二)推进农村诚信建设。深化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推广群众身边的守信践诺之举、诚实守信典型,公开曝光失信败德行为,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强大舆论氛围。开展文明信用镇、文明信用村、文明信用专业合作社、文明信用户创建活动,探索村民诚信档案和褒扬惩戒措施,让守信者得到好处、让失信者付出代价,扩大农村诚信建设的群众基础,提升全市农村文明信用程度。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镇街
(三)强化道德典型引领。健全完善考评体系,深入开展四德工程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四德工程建设示范点。在村居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善行义举四德榜建设管理使用水平。不断深化“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健全村、镇、市梯次推进的选树机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好人线索,力争更多的好人典型入选山东好人、中国好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镇街
四、实施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提升工程
(一)拓展培训领域。在家居生活、伦理道德、亲子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广泛开展培训。以庭院、居室美化净化和饮食卫生、垃圾分类等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和科学防病等方面的教育,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围绕正确处理家庭邻里关系,组织日常生活礼仪、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重点开展亲子共成长教育,普及现代家庭教育理念,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大众化的文体娱乐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关注农民心理健康,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精神)疾病防治,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各镇街
(二)提升培训质量。坚持按需施教,加强事先调研,了解农村妇女和农民群众的需求,使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贴近农村实际,符合农村妇女和农民群众意愿。坚持高标准化要求,从高校、党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中聘请人员组建高水平讲师队伍。加强对讲师队伍的服务和管理,积极为讲师正常授课提供必要的支持。坚持学以致用,引导广大妇女及时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生产生活实际中,切实改进生活方式,提升生活品质。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注重工作结合。把“新农村新生活”培训作为服务农村妇女的重要载体,整合资源、统筹推进。与家庭建设工作相结合,把家庭道德、美在农家、平安家庭创建、文明家庭创建、家庭教育等知识融入培训活动中,不断提升农村家庭文明建设水平。与打造“女性大讲堂”品牌相结合,把举办“新农村新生活”培训作为讲堂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培训档案信息的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电子档案,动态掌握培训进程,推动讲堂规范化、常态化运作。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各镇街
五、实施移风易俗提升工程
(一)培育孝悌和睦家风。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全市村居(社区)普遍建立文明家庭、“好公婆、好媳妇”等常态化评选机制。按照省要求开展好“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展示活动,大力宣传孝老爱亲典型,曝光不孝反面案例,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资源,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弘扬孝道文化。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老龄办、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各镇街
(二)营造文明和谐乡风。发挥“一约四会”(乡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作用,开展乡风评议活动,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培育“文明、和睦、互助”乡村文化精神。发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用群众身边看得见、触得到的鲜活人物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村村建立志愿服务队伍,以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残疾人和困难群众为重点,广泛组织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办、市残联、市文广新局、各镇街
(三)倡树婚丧嫁娶新风。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坚持重在正面引导、重在建设养成、重在群众自觉,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消除盲目攀比、大操大办等不良现象。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简化流程,控制规模,减少花费,文明办丧。推动殡葬改革,加强城乡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到2018年,全市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得到遏制,在引导群众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各镇街
六、实施平安村庄提升工程
(一)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重点普及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完善农民利益表达、协调、保护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完善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对乡村留守老人、儿童等服务教育工作,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继续深化平安村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各镇街
(二)完善农村安全防控体系。深化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创新农村警务机制,积极推进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一步做好农村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滕州供电部、各镇街
(三)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排查和整治乡村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农村黑恶势力和霸痞分子,惩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非法宗教等活动,净化农村治安环境,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广新局、各镇街
七、实施文化惠民提升工程
(一)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为基础,继续推进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到2018年,实现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覆盖;到2020年,全市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文化遗产保护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建好管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到2020年,实现农村中小学校全覆盖,为农村少年儿童搭建起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的平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各镇街
(二)加大文化产品服务供给。充分运用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文艺志愿服务、“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活动及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等平台载体,把更多优秀的电影、戏曲、图书、科普活动、文艺演出、全民健身技能送到农民中间。组织实施公共文化辅导工程,加强镇街文化站组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大力扶持民间文艺社团和业余文化队伍,发现培养农村基层文体骨干,增强农村基层文化的自我发展能力。利用农闲和各类节日组织开展集市灯会、戏曲、杂技、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民间文化活动,增强农村文化的生机活力。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探索运用市场机制、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增加农村文化资源总量,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局、市体育局、各镇街
(三)保护传承乡土文化。推进乡村记忆工程,深化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历史文化展室、民俗旅游特色村,使乡村成为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文化之乡、精神家园。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七夕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花会、灯会、庙会、歌会等民俗文化活动,让传统节日更富人文情怀,让农村更具情感寄托。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旅服局、各镇街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把乡村文明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调度安排,确保乡村文明行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各级财政要积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继续推进乡村文明行动示范工程建设,连片建成一批乡村文明行动示范区。
(二)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发挥主体作用、文明办统筹协调的工作制度,形成“统起来抓、分开来做”的工作格局。坚持城乡统筹,整合城市、行业、单位和农村自身资源,促进文明单位与村庄结对共建,帮助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条件、发展社会服务、促进乡村文明。
(三)打造坚强队伍。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转化软弱涣散村级组织,配齐建强农村“两委”班子,为推进乡村文明行动提供坚强保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吸引农村“五老”人员、文体骨干、科普带头人、志愿者等积极参与乡村文明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扎实、能打硬仗的乡村文明行动工作队伍,为推进工作、提升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乡村文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刚性兑现奖惩。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调查、分工督导、委托第三方暗访、舆论监督、领导约谈等方式,及时掌握各镇街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确保乡村文明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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