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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新冠肺炎疫情的紧急提醒

   日期:2020-10-27     来源:健康枣庄    

       26日,枣庄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新疆新冠肺炎疫情的紧急提醒,具体内容如下:


自10月24日以来,新疆喀什地区发现多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现对广大民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主动报备情况。凡与新疆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10月10日以来到过新疆喀什地区和喀什地区以外新疆地区的人员,到达枣庄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详细报告新疆旅居史、接触史以及到达枣庄时间等相关情况。

二、服从健康管理。凡涉疆入枣返枣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自觉接受属地健康管理。对隐瞒旅居史、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注意正确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公共交通工具和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及时就诊就医。若出现发热、腹泻、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五、减少非必要外出。喀什地区已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10月25日24时起,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疫情风险等级定为高风险,疏附县其他乡镇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中风险,其他县市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低风险。请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尤其是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到达后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返回后,须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枣庄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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