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山亭工作站收到一面写有“救助基金,为民排难,爱心善举,雪中送炭”的锦旗。交通事故受害人巩某某的家属表达了对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7月16日22时许,巩某某沿山亭区邾国路步行由南向北行驶至山亭区供电局北侧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肇事电动三轮车逃逸,该事故致巩某某受伤。经医生诊断,巩某某头部出血面积多,肋骨多处骨折,由于巩某某伤情严重入院后即转入ICU。
巩某某方面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力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开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告知单,并积极帮助受害者家属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先期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经过市交警支队救助办的审核,10万余元救助基金很快打入山亭区人民医院账户,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转危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