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能力,保证交通环境有序安全畅通,根据相关条例及法律法规,8月1日,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决定对市中区部分道路路段采取禁止机动车停靠等交通管理措施,对违法车辆依法抓拍取证、处罚、拖移。
禁止机动车停靠路段:
1.东海路锦绣花城路段;
2.龙庭路自兴华路至龙头路路段;
3.东盛路自光明路至昌盛路路段;
4.昌盛路自东外环(即东平路)至东盛路路段;
禁止无牌无证三(四)轮车通行路段:
1.光明路自东外环(即东平路)至新S322省道(即西安路)路段;
2.东盛路自光明路至昌盛路路段;
3.昌盛路自东外环(即东平路)至东盛路路段;
4.东平路自光明路至昌盛路路段。
据悉,该公告自2020年8月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