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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既要“带温度”也要“守秩序”

   日期:2020-06-04     来源:山东文明网    

       据了解,中央文明办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已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在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5月27日央视网)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许多地区开始尝试在确保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情况下,改“堵”为“疏”,出台一系列措施引导帮助摊贩有序扩大经营。这样做既可以保证流动商贩的生计,方便市民就近购物消费,服务市民生活。又能畅通城市经济的“毛细血管”,激活各种商业要素,增加就业岗位,为经济稳固发展夯实基础,可谓一举多得。也给我们的城市增添了“烟火气”,让居民的生活更加“接地气”。所以此消息甫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的放宽不意味着管理的弱化。在文明城市建设上,地方政府仍要加强引导和规范,结合当地城市管理实际制订制度,明确划定占道经营范围和时间,协助流动商贩办理所需要的许可证,引导他们在规定时间、规定位置摆摊设点。及时提供公共服务,如加强治安巡逻,做好卫生和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商贩是否规范使用“水电气”,垃圾存放设施建设和清运等配套工作也要跟得上。商贩需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经营,自觉保持相关场所的干净整洁,不占据道路经营,不高声喧哗扰民。以此让商贩经营得省心、群众买的安心、城市环境令人舒心。

  城市是文明的载体,群众是城市的主人,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和生活品质。管理者要拿出“绣花”的功夫和十分耐心,精心筹划认真施策,让文明创建做到既要“带温度”,也要“守秩序”,办更多社会关心、群众需要的好事实事,切实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将城市建设成和谐美丽文明的家园。(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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