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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第一批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明确枣庄滕州市试点建设任务

   日期:2020-04-28     来源:山东省大数据局    

日前,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一批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青岛、淄博、潍坊、威海、聊城、济南章丘区、青岛城阳区、枣庄滕州市、东营利津县、烟台牟平区、潍坊寿光市、济宁高新区、泰安新泰市、日照莒县、德州禹城市、滨州沾化区等5市及11个区县首批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建设任务书。

枣 庄 滕 州 市

在滕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书提到,总体目标为滕州市人民政府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负总责,通过两年的试点建设,符合山东省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并在“优政、惠民、兴业、强基”领域中选择优势方向进行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典型案例。
在主要任务的地方特色中提到,坚持全滕州市“一盘棋、一体化”建设,更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重点推进城市治理制度、模式、手段的创新,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依托全量汇聚的数据中枢,建设科学集约的“城市大脑”;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创新发展新模式新业态,迸发数字经济活力,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和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
通知还明确,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试点建设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工作,对约定的试点建设任务进行监督考核,2020年11月底前开展中期考核,2021年11月底前开展终期验收工作,验收通过的授予相应星级,未通过的予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建设要求的,收回奖补资金,取消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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