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加强光明路新城路段的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该路段的交通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在光明路民生路路口作为试点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0年4月10日起对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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