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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枣庄将暂停群体性祭扫活动

   日期:2020-03-24     来源:枣庄新闻网    

枣庄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2020年清明节期间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将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殡仪馆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暂停相对封闭的骨灰堂等室内场所祭扫。

倡导绿色文明祭扫,将充分利用殡葬服务在线平台,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开通殡葬服务机构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提供更加便民可及的殡葬服务。鼓励通过网络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及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目前还没有开通网络祭扫服务的单位,要尽快建立网上祭扫通道,满足清明期间群众网络祭扫的需求。

同时,群众可向殡葬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机构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可由村“两委”和红白理事会组织成员代为祭扫。

在防输入性疫情风险低、人口集聚密度不高、公墓规模不大,安全防范措施有保障的情况下,可实行预约祭扫服务。殡仪馆、公墓要公布预约电话,登记身份信息,设立核验通道;根据安葬数量、空间面积等因素,通过预约限定每日人数上限,限定祭扫时间,每个墓穴每天入园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要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祭扫,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一律不准烧化祭品。

祭扫人员在入口处要进行身份登记核验和体温监测,佩戴口罩、保持距离,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墓区祭扫,体温异常者引导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对新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逝者亲属要采取人数限制措施。对暂停祭扫服务的公墓、骨灰堂将实行封闭式管理。

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将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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