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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发布新政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日期:2020-02-27     来源:齐鲁壹点    

2月26日,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获悉,2020年2月份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的90%。其中:市本级、市中区、滕州失业金标准由原来的1384元提高 到1557元;薛城区、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失业金标准由原来的 1240元提高到1395元。
据了解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首次申请失业保险金业务的时限,在原规定“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的基础上,延长至150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的咨询业务和受理渠道也可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APP、企业微信群等向社会公布。在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实行失业保险金不见面申领,通过电话或邮寄材料等方式受理。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可采用书面承诺的方式,减少证明材料,简化经办环节,缩短办理业务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同时,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鼓励企业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和稳定岗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开展了稳岗返还力度的政 策,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城镇登记失业率,放 宽到5.5%(对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放宽到2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 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 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 可按上年末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截止2月25日,全市已审核公示、发放稳岗返还补贴176万元,惠及56家企业。全市各级经办机构正在加紧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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