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学习强国APP  |   中国文明网  |   山东文明网  |   投稿  |   返回首页  

我市一地入选国家级试点

   日期:2019-09-05     浏览:181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经各县(市、区,下同)自愿申请、地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确定山西省、浙江省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省,北京市西城区等567个县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其中,山东省47地入选。

县域医共体建设既有利于密切县域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升基层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也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为广大居民提供连续性、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那么,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如何开展?在今年5月28日印发的《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中有明确说明。一起来了解↓↓


工作目标

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


具备这些条件

试点县原则上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县级党委、政府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医共体建设,具有改革创新精神。二是相关部门协调有力,能够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试点县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健全,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可作为医共体牵头机构。


推广经验做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组建专家组,加强对试点县的对口联系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对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情况的动态监测,适时总结评估试点县工作进展,及时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 © 2019 枣庄文明网 版权所有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文明办 主办
网站备案:鲁ICP备17032745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