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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二村中数“红利”

   日期:2019-07-16     来源:枣庄文明网    作者:姜爱民 张艳 李自发    浏览:71    


“去年俺每股分红900元,一家三口分红2700元。”近日,薛城区巨山街道托二村村民杨尚河高兴之情溢于言表,“产权改革改得好啊,俺老百姓举双手拥护。”

当股民,分红利,仅是托二村股改“红利”的一个缩影。股改为托二村注入了持续发展的动力,带来了诸多发展红利,赢得干群点赞。前不久,我市首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在托二村颁发,同时,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市第一个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红利”之一:摸清管好“家底”,改革实现“三变”。托二村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318.0亩,资产总额12381.38万元,账面上还记着已经不存在的七八十年代的资产:地排车、机井等。不存在的资产该核销掉的就核销掉。街道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参与,对村里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全面登记、造册,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值评估,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对清产核资结果审核确认,接受村民监督。通过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把‘家底’交给群众,把以前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折股量化到每位集体成员身上,明确了个人在集体资产中的‘份额’,实现了“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红利”之二:“蛋糕”做大,资产变活,“改”出好“钱”景。通过改革,股份经济合作按现代企业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使村集体获得最大的效益,集体资产的“蛋糕”越做越大,实现了保值增值。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托二村实施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后,先后购买了门市房6000多平方米,通过集体资产核定总资产为1.1亿元。为了让失地群众生活更有保障,村集体还计划再购置门市房8000平方米,使全村集体门市房面积达16000余平方米,收取租金将以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进行分红,让失地农民都有永续保障,同时也壮大集体积累,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红利”之三:集体资产与百姓“息息相关”。托二村有村民1526人,股权1270股。其中,门市房6764.8平方米,经营性资产7340万元,合作社的成立不仅盘活了这些集体资产,而且把收益的60%用于股民分红。一本证标明一户股份,股改破除了过去农民对集体资产抽象所有、共同共有、实际上很难保障应得利益的体制怪圈,形成了农民真正所有、人人按份享有的良性局面,经济组织的经营状况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并使股民真正受益,坐在家里就能领钱,让村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成果。按照目前的资本,托二村每股每年大概的分红可达1000多元。

“红利”之四:收益分配“联股连心”。股改分配的不是资产,而是资产带来的收益,改的就是收益分配不再福利化而要股份化。农民成为股东后,他们更加关心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状况,集体资产的管理更加公开透明,使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模糊认识变为清晰的享有股权,消除了群众的顾虑和对干部的猜疑,为干部卸下了包袱。托二村群众首次领到村集体收入分红的时候,尝到了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甜头,以前的疑虑彻底打消了。通过集体股份制改革,激活了人、钱、物要素,实现了“联股连心”,也完善了农村治理机制,有利于减少产权纠纷,为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红利”之五:党建引领,凝聚民心。改革过程中,托二村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改革中的引领和凝聚人心作用,把方向,议大事,做决定,严格按照股改程序规范操作,做到阳光透明,对改革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集中讨论表决,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现场确认签名,并第一时间将评估审计及表决结果公示,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有效推进村级管理与党建融合,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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