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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日期:2019-05-05     来源:枣庄文明网    浏览:369    

 

  4月30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峰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石爱作,市委副书记梁宪廷,市委常委于玉、张兵、李兴伟、朱国伟、韦昌进出席,副市长霍媛媛、周宗安列席。   会议集体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有关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我们做好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理解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深刻把握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抓好学习培训,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要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依法加强对各类宗教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确保宗教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要扎实推动中央对我省宗教工作反馈涉及我市问题的整改,坚决依法取缔和打击各类非法宗教组织及违法活动,严格依法处理涉及宗教的各类矛盾和纠纷,着力解决我市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各级统战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切实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牢牢把握基层宗教工作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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